天猫不支持商家主动打款给买家,须通过订单系统发起退款;买家付款后商家未发货,应立即保存凭证、平台投诉并视情向12315或法院维权。

如果您在天猫平台完成交易后需向买家打款,或已向商家打款但对方未按约发货,则可能涉及资金处理异常与履约失当问题。以下是针对两类情形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天猫打款给买家的操作步骤
天猫平台默认由商家向买家履约,不支持商家主动“打款给买家”这一反向资金流向;若确需向买家退还货款,应通过天猫订单系统发起退款流程,由平台从商家账户划扣并原路返还至买家支付账户。该机制保障资金安全与可追溯性。
1、登录天猫卖家中心,进入“交易管理”页面。
2、在订单列表中筛选“已付款”或“待发货”状态,找到对应订单,点击订单号进入详情页。
3、在订单详情页右上角点击“退款/退货”按钮,选择“仅退款”或“退货退款”。
4、填写退款原因,勾选“同意退款”,输入退款金额(须≤实付金额)。
5、提交退款申请后,系统自动触发退款流程,买家将在支付宝或原支付渠道收到款项,通常为实时到账或T+1到账。
二、向商家打款但其未发货的应对措施
该情形属于买方已完成付款义务而卖方未履行发货主债务,构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维权核心在于固定证据链并分层施压,确保货款安全回流。
1、立即截取并保存全部打款凭证,包括支付宝/微信转账截图、银行电子回单,明确显示收款方姓名、账号、金额、时间及备注信息。
2、调取与商家全部沟通记录,含旺旺聊天截图、电话录音(如已录制)、短信等,重点保留其承诺发货时间、推诿理由或失联前最后回应。
3、登录天猫平台,在对应订单页点击“投诉商家”,选择“付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上传上述证据,平台将依据《天猫规则》第七章启动违约判罚,包括赔付违约金、强制退款及店铺扣分。
4、若订单已超发货时限(天猫标准为付款后48小时内发货,特殊商品除外)且商家未响应平台介入,可同步向12315平台提交投诉,填写经营者主体信息(可通过店铺资质页获取营业执照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向商家打款但无订单依托时的紧急处置
当资金系脱离天猫订单体系、通过私下转账(如微信直接转给客服个人号、银行跨行汇款至非店铺对公账户)完成,即形成无平台担保的民事法律关系,此时需立即转向司法救济路径,避免证据灭失导致举证不能。
1、登录支付宝账单或银行手机APP,导出近30日内该笔转账的完整电子回单,确保包含交易号、对手方真实姓名(非昵称)、开户行全称。
2、尝试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发送文字消息明确主张:“本人于X月X日向你账户转账XX元用于购买XX商品,至今未发货亦未退款,请于3日内履行发货或退款义务”,该行为可构成法律上的催告,中断诉讼时效。
3、若对方已删除好友、拒接电话、店铺关闭,立即前往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案由定为“买卖合同纠纷”,诉请判令返还货款并支付自付款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
4、立案同时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请求冻结对方名下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及银行账户,防止其转移资产。
四、识别高风险收款行为的关键提示
部分商家诱导买家绕过平台下单,以“内部折扣”“库存优先”等话术要求微信/银行卡直转,此类操作完全脱离天猫监管体系,平台无法受理维权。务必警惕以下信号:
1、客服拒绝提供天猫订单链接,坚持让买家点击外部网址或扫描二维码下单。
2、收款账户为个人银行卡、非店铺认证支付宝账户,或要求备注“人情费”“定金”等模糊用途。
3、旺旺聊天中出现“这个单子平台不抽佣,给你便宜”“走线下快”等诱导性表述。
所有脱离天猫订单编号的支付行为,均不受《天猫消费者保障协议》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