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扣点仅在订单“交易成功”后实时扣除,且扣点金额不减少增值税计税依据,须凭6%专票税前扣除;商家应以货物总收入申报13%增值税,并确保账单、支付宝明细与发票三者一致。

如果您在天猫完成一笔订单,但不确定扣点是否即时发生、以及扣点金额是否还需另行申报纳税,则需明确扣点与税务的触发条件及计税逻辑。以下是针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说明:
一、天猫扣点是否仅在交易成功后扣除
天猫类目软件服务费(即“扣点”)的划扣以订单状态为前提,仅对状态为“交易成功”的订单实时扣除,即消费者确认收货且无退货退款的情形。若订单处于售中退款、未确认收货或发生全额/部分售后退款,则不产生扣点或按比例返还已扣费用。
1、登录千牛卖家中心,进入【交易】→【已卖出的宝贝】页面;
2、筛选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查看对应订单的成交金额;
3、系统于订单确认收货后,按所属类目费率(如5%、6%等)从该笔订单实收货款中实时划扣;
4、若该订单后续发生售后退款,账房将在退款成功时同步返还对应比例的扣点金额,可在支付宝收支明细中查看备注为“退还天猫佣金(类目)”的入账记录。
二、扣点金额是否计入应税收入并需另行缴税
扣点本身是平台向商家收取的服务费用,不改变商家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商家需以平台账单显示的“货物收入总额”为依据申报纳税,而非扣除扣点后的净收入;平台扣费属于可凭票税前扣除的成本项目,须取得天猫开具的合规发票方可抵扣。
1、进入千牛卖家中心→【财务】→【收支账单】,导出当月【货物收入】明细;
2、该收入数据需按13%税率申报增值税,无论是否已被扣点;
3、同步导出【平台扣费明细】,联系天猫商家服务大厅申请开具“软件服务费”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已取得发票的扣点金额作为“平台费用”列入成本费用类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5、若未取得发票,该笔扣点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须按全额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三、通过账房支出账单核验扣点与税务数据一致性
账房系统每月8日生成上月支出账单,其中“支出金额合计”为扣点净额(已剔除退款返还部分),该数据是获取发票和匹配税务申报的关键依据,必须与支付宝账单、发票金额三者完全一致,否则影响税前扣除有效性。
1、进入千牛卖家中心→【财务】→【账房】→【支出账单】;
2、选择账单类型为“结算通用账单”,查询上月数据;
3、核对“扣费金额合计”与“支出金额合计”的差值,确认是否等于当月退款返还的扣点总额;
4、点击账单编号,在【发票】页面提交开票申请,确保发票内容为“软件服务费”,税率6%;
5、下载PDF格式账单及对应发票,归档保存至少五年,以备税务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