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积金提取频次按类型统一为自然年度内每年1次,住房消费、低保等类取消12个月间隔限制,租房可按季提取且额度可累计,异地购房和加装电梯也适用年度一次规则。

如果您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发现不同提取原因对应不同申请周期,则可能是由于2026年1月起实施的新政已对各类提取情形的时限规则作出统一调整。以下是按提取类型分类的具体操作说明: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该类提取不再执行“同一原因两次申请须间隔12个月以上”的旧规,改为以自然年度为单位核定申请次数。缴存人可在每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提取1次,且不受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的限制。
1、确认所办事项属于住房消费类情形,如购房合同已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或加装电梯协议已备案。
2、核对申请时间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新建住房的,需在购房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不动产权证日期起一年内提出;购买再交易住房的,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日期起一年内提出;加装电梯的,需在加装协议签订或施工许可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平台,选择“住房消费类提取”,按系统提示上传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或加装电梯备案材料等证明文件。
二、偿还贷款本息类提取(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业部分及商贷)
该类提取仍要求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首次申请,但后续申请不再受固定间隔期约束,仅需满足自然年度内每年最多1次的要求,且提取金额不含提前还款部分。
1、确认贷款状态为正常还款满12个月,且无逾期记录。
2、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还贷提取”模块,选择提取周期:可选按月、按季或按年,但再次提取须间隔至少一个完整提取周期。
3、若此前已按年提取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还款额,则下一次提取最早可选自2025年8月起按月提取2025年7月还款额,或自2026年7月起按年提取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还款额。
三、租房提取
租房提取频次已由原半年一次优化为按季度申请,未提取额度可累计至后续季度,但不得跨自然年度结转,每人每年总提取额不高于18000元,且账户须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1、确认在申请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已完成租赁备案或通过合作平台完成签约。
2、通过i西安APP(含微信小程序及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租房提取”服务,选择“按季提取”或“签约逐月提取”方式。
3、提交租赁合同、备案凭证或平台签约信息,系统自动校验资格并计算当期可提金额。
四、低保及生活困难类提取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缴存人,自取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领取低保金证明之日起,可在每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提取1次,不再限定1年内仅限1次且须间隔12个月。
1、准备民政部门出具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记录。
2、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提交申请,或通过属地政务服务平台上传扫描件。
3、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账户余额不足时按实计发。
五、异地购房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
异地购房提取取消户籍与工作地限制,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适用于建成满15年的既有住宅,两类情形均适用自然年度内每年1次的频次规则,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不含贷款部分)。
1、异地购房需提供网签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及付款凭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需提供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更新合同及缴费凭证。
2、非户籍地一次性全款购买异地再交易住房的,须注意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
3、通过“跨省通办”平台或属地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系统将自动比对购房地与缴存地信息,校验真实性后启动审批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