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司单方调岗降薪违法,维权需五步取证:一固原始合同与薪资证据;二锁公司单方通知证据;三留异议函及原岗履约记录;四补审批、第三方确认等辅助证据;五确保证据合法有效,含录音声明、公证及签字核对。

如果您在2026年遭遇公司单方面实施调岗降薪,且未与您协商一致,则该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的强制性规定。以下是系统化收集维权证据的具体步骤:
一、固定原始劳动关系与约定内容证据
该步骤旨在确立权利基础,明确原岗位、薪资标准及合同约束力,防止公司以“模糊约定”或“口头变更”为由否认违法性。
1、调取并复印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重点标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构成)、合同期限等条款。
2、整理近12个月完整工资条(纸质版需签字页,电子版需显示公司抬头及发放日期),同步导出对应银行流水,用红色方框标出工资总额连续3个月以上明显下降的区间。
3、登录当地社保/公积金官网下载2023–2026年度缴费明细,截图保存“缴费基数”列,若基数骤降幅度超20%,即构成降薪间接印证。
二、锁定公司单方变更行为的直接证据
该步骤聚焦于证明调岗降薪系公司主动发起、未经协商,是认定“恶意”的核心环节。
1、对收到的《调岗通知书》《薪资调整告知函》等纸质文件,立即拍照+扫描存档,照片中须包含接收日期、文件落款公章及文号。
2、若通知通过企业邮箱发送,登录邮箱后点击“显示原文”,截取含邮件头信息(发件人、收件时间、服务器时间戳)的全屏图;切勿仅保存正文截图,否则丧失时间效力。
3、针对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发布的口头调岗指令,当日内发送文字复述消息:“根据您今日XX时在钉钉群所言,我将自X月X日起调至XX部门,月薪调整为XX元,我对此安排表示不同意。”保留对方未撤回、未否认的聊天界面完整截图(含头像、时间、对话气泡)。
三、固化异议表达与持续履约证据
该步骤用于阻断公司主张“默认同意”的抗辩路径,并构建“被迫维权”的事实链。
1、撰写《关于不同意单方调岗降薪的书面异议函》,正文必须载明“本人不同意本次调岗及薪资调整,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落款手写签名并注明日期。
2、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异议函,寄件单上清晰填写“关于不同意调岗降薪的异议函”作为内件品名,保留加盖邮戳的寄件联及官网物流轨迹截图;签收记录显示“单位前台代收”即具法律效力。
3、调岗生效日后仍每日按时在原办公地址打卡,使用钉钉/企业微信提交与原岗位匹配的工作日报,日报中避免出现新岗位关键词,统一使用原岗位职衔署名。
四、补强辅助性客观证据
该步骤通过多维度交叉印证,排除公司以“经营困难”“绩效不达标”等理由的虚假抗辩。
1、导出调岗前6个月钉钉/企业微信中的审批记录(如加班、出差、采购),筛选出与原岗位职责强相关的流程节点,按时间排序打印。
2、向曾参与原岗位项目评审的第三方(如客户对接人、合作方负责人)发送书面说明函,请求其出具《岗位履职情况确认书》,注明“确认XXX在职期间持续负责XX业务线,成果交付符合约定标准”。
3、若新岗位工作地点跨区变更,使用高德地图APP测量原住址至新办公地通勤距离,生成带经纬度坐标的路线截图;单程超50公里且无交通补贴的,可计入“显著增加劳动者负担”要件。
五、确保证据形式合法有效
该步骤确保所有材料在仲裁庭审中被采信,规避因取证瑕疵导致败诉风险。
1、对录音证据,须在开始录制前声明:“本次对话系就本人岗位调整事宜进行沟通,我已开启录音”,全程保持环境安静,录音文件不得剪辑拼接。
2、电子证据(微信、邮件、系统截图)须在公证处办理《电子数据保全公证》,获取编号为(2026)XX证字第XX号的公证书原件。
3、所有纸质证据复印件每页右下角手写“与原件核对无误”,签署姓名及日期;未签字页在仲裁中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复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