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符主因是缴存基数未按上年度实际工资准确核定;需以2025年月平均工资(剔除车补等非统计项目)为基数,结合上下限和单位/个人比例分步计算并线上核验。

如果您发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预期不符,很可能是由于缴存基数未准确关联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以下是精准计算公积金缴存额的关键步骤:
一、明确缴存基数的核定依据
缴存基数并非当月工资,而是以职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核定基础,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该工资总额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包含车补、物业补和通信补。
1、收集本人2025年全年12个月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
2、将每月实发工资中符合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的项目逐项加总;
3、剔除车补、物业补、通信补等非统计工资项目;
4、将剩余工资总额除以12,得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
5、确认该数值是否在本市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例如某市上限为31545元,下限为2260元)。
二、区分不同入职情形的基数确定方式
对于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其缴存基数不适用上年度平均工资规则,而按实际发生月份工资直接核定,避免基数虚高或偏低。
1、202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其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
2、2026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其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
3、职工离职当月工作时间满半个月的,单位应按上月缴存标准为其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4、重新就业职工参照本单位新调入职工规定执行。
三、应用公式分步计算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由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构成,二者均以同一缴存基数乘以对应比例,再分别四舍五入至元位后相加,确保金额合规可执行。
1、确认所在单位类型及适用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为单位12%、个人12%;企业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选择,且单位与个人比例必须一致;
2、用核定后的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结果四舍五入到元,得到单位月缴存额;
3、用核定后的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结果四舍五入到元,得到个人月缴存额;
4、将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相加,得出最终月汇缴总额;
5、若计算出的基数高于上限(如31545元),则必须采用上限值重新计算;若低于下限(如2260元),则必须采用下限值重新计算。
四、核查基数是否落入强制调整区间
缴存基数并非完全自由申报,系统会自动校验其是否处于政策规定的上下限之间,超出范围的将被强制修正,影响最终缴存金额的准确性。
1、查询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的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
2、将自己计算出的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与上限值比对,如超过则取上限值;
3、将自己计算出的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与下限值比对,如低于则取下限值;
4、使用调整后的基数代入缴存比例公式,重新计算单位与个人缴存额;
5、注意:某市2026年月缴存额上限为7570元(单位3785元+个人3785元),下限为226元(单位113元+个人113元),该总额须严格匹配基数与比例组合结果。
五、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基数申报与核验
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提供实时计算与校验功能,可避免人工计算误差,并即时反馈是否符合上下限要求,提升申报效率与准确性。
1、已开通单位网厅的,登录系统进入“基数调整”模块,录入职工2025年工资数据;
2、系统自动计算月平均工资并提示是否超限,超限时显示强制采用的上下限数值;
3、选择适用缴存比例(如12%),系统实时生成单位与个人缴存额及合计值;
4、提交前核对每位职工的基数、比例、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四项数据;
5、未开通网厅的单位,需携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式两份)前往服务网点办理,5人以上建议同步报送电子版用于批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