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须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知;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调解办结,复杂情形可延至60日;超期未受理可催办、申诉或向市监局书面申请履职,超期未办结可向上级督查、信访或直接诉讼。

如果您向12315平台提交消费投诉,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收到受理通知或处理结果,则可能涉及行政程序延误。以下是针对投诉处理时限及超期未处理的应对措施:
一、12315投诉的法定处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该“处理”包括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或短信通知投诉人。若决定受理,则进入调解程序;若不予受理,须说明理由。
1、受理后,一般投诉应在45个工作日内组织调解并形成处理结果;
2、涉及商品质量鉴定、责任认定等需第三方检测的,调解时限延长至60个工作日内,检测时间不计入;
3、对复杂、疑难或跨区域投诉,经批准可延期,但总办结时限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4、对于不属于12315受理范围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并指引其他救济途径。
二、超过七日未获受理通知的应对方式
该阶段属于行政程序启动环节的失职,投诉人有权要求主管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此时未进入调解,仅是逾期未作是否受理的答复。
1、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APP,查看投诉状态是否仍显示“待分派”或“已提交未受理”;
2、拨打12315热线,按语音提示转接人工服务,提供投诉编号,要求查询受理进展并记录通话时间与坐席工号;
3、向投诉提交地所属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履职申请书》,注明原投诉时间、渠道、编号,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其依法履行七日期限内处理并告知的法定义务;
4、同步在12315平台对该投诉发起“催办”操作,系统将自动标记为优先处理件并触发内部督办流程。
三、超过45或60个工作日未获调解结果的补救措施
该情形属于调解程序超期,表明承办单位未依规推进案件,投诉人可采取层级监督手段推动问题解决。
1、通过12315平台对原投诉提交“申诉”,选择“办理超期”类型,并上传前期投诉截图、时间节点记录等证据;
2、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如地市级或省级市场监管局)递交《投诉办理情况核查申请》,列明原投诉编号、受理日期、当前状态及超期天数,请求启动内部督查;
3、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以自然人身份向同级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提交书面信访事项,事由写明“请求督促XX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办结12315投诉”,信访部门应在15日内转送并督办;
4、如调解长期无果且损失明确,可凭12315平台出具的《投诉受理凭证》及全部沟通记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需等待行政程序终结。
四、确认是否属于12315法定受理范围的自查方法
部分投诉因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而被搁置,实则并非超期,而是前置审查未通过。投诉人应先行核验自身诉求是否落入排除情形。
1、检查投诉对象是否为明确登记注册的经营者,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准确字号名称,企业须核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称;
2、确认投诉事项发生时间是否在一年追溯期内,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
3、核实所涉商品是否仍在保修期或保质期内,超期投诉原则上不受理;
4、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输入被投诉方名称,查看其登记状态是否为“存续”,若为“注销”“吊销”则12315无管辖权;
5、比对《12315平台不予受理清单》,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法院或仲裁已立案、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非市场监管职能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