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交管12123 app线上缴纳电子眼违章罚款,包括本人车辆处理、处罚决定书编号缴费、代缴他人车辆罚款及补缴未付记录四种方式,均需满足相应条件并按步骤操作。

如果您收到电子眼抓拍的违章通知但未领取纸质罚单,可通过交管12123 APP完成线上罚款缴纳。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
一、通过“违法处理”模块缴纳本人车辆违章罚款
该方式适用于非现场违法(如电子眼抓拍),且满足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记分不超过9分、驾驶证状态正常等条件。系统自动关联已绑定车辆的未处理记录,无需手动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
1、打开交管12123 APP,使用已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
2、在首页点击【违法处理】,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
3、选择需处理的机动车,勾选待缴罚款的违法记录。
4、核对违法时间、地点、行为代码、罚款金额及记分数,确认无误后点击【处理并缴款】。
5、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点击【阅读并同意】。
6、选择微信、支付宝或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缴费。
7、支付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缴费凭证,可点击【查看凭证】保存PDF文件。
二、通过“罚款缴纳”模块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缴费
该方式适用于现场开具的纸质罚单(含简易程序决定书)或已由交警部门审核通过但尚未在违法列表中显示的非现场处罚,必须准确提供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
1、登录交管12123 APP后,点击【更多】→【罚款缴纳】。
2、在“罚款缴纳”页面,选择【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选项。
3、准确输入16位处罚决定书编号(注意区分字母O与数字0、I与1)。
4、系统自动校验并显示该笔罚款的详细信息,包括处罚机关、违法事实、金额及缴款截止日期。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纳】,进入支付页面。
6、使用绑定的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务必在缴款截止日前完成支付,逾期将产生每日3%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
三、为他人车辆代缴罚款
当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章时,需提前完成车辆备案,且被代缴车辆必须已在APP中成功绑定,同时驾驶证累计记分未达12分。
1、进入【我的】→【我的机动车】,点击右上角【+】添加非本人车辆。
2、按提示上传行驶证照片、车主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书(部分省市要求)。
3、等待后台审核通过(通常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该车辆出现在绑定列表中。
4、返回【违法处理】,切换至该车辆,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
5、点击【处理并缴款】,系统将提示“此为非本人车辆,是否继续”,点击【确定】后完成后续核对与支付流程。
6、代缴前需确保驾驶证剩余记分足以抵扣本次违法记分,否则无法提交处理申请。
四、通过“我的违法记录”查询并补缴
该方式用于查找已处理但未完成支付、或支付失败后需重新缴费的记录,避免因订单超时导致重复生成罚单。
1、登录APP后,点击【我的】→【网办进度】→【违法处理记录】。
2、筛选状态为“待缴款”或“支付失败”的记录。
3、点击对应记录,进入详情页,检查违法信息与应缴金额。
4、点击【去缴款】,跳转至支付页面。
5、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付款,若原订单已超时作废,系统将自动生成新订单,原编号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