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完成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才能处理名下车辆违法,备案须满足实名认证、车辆性质等条件,支持扫码或短信两种方式,成功后仅可处理不记分罚款类违法。

如果您在交管12123平台查询到非本人名下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记录,但您实际为该车驾驶人或被授权处理人,则需先完成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再进行违法处理。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一、确认备案资格与前提条件
交管12123仅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备案前必须确保:申请人已实名注册并完成高级身份认证(人脸识别+身份证核验);被备案车辆须为小型汽车(蓝牌/新能源绿牌),且非营运性质;车主本人已在交管12123完成注册并同意备案邀请;同一申请人最多可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1、打开交管12123 App,登录本人账号。
2、点击首页右上角【我的】→【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3、阅读《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须知》,勾选确认后进入选择方式页面。
4、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备案】方式之一,按提示操作。
二、使用扫码备案方式
该方式需车主本人配合,在其交管12123 App中生成专属二维码,由被备案人扫描完成双向确认,安全性高、实时生效。
1、请车主在其交管12123 App中进入【我的】→【我的机动车】→点击对应车辆→【备案他人】→生成备案二维码。
2、被备案人使用本人交管12123 App,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选择【扫码备案】→调用手机摄像头扫描车主端二维码。
3、扫描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至信息核对页,显示车主姓名、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
4、被备案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申请】,等待车主端点击【同意】。
5、车主端确认同意后,系统即时发送短信通知,备案状态更新为已备案。
三、使用短信备案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车主无法现场配合扫码的情形,通过车主向被备案人发送含校验码的授权短信完成备案,需双方手机号均在交管系统预留且实名一致。
1、被备案人在【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页面选择【短信备案】→输入拟备案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后六位、车主姓名及车主预留手机号。
2、系统向车主预留手机号发送含6位数字校验码的短信,并同步生成备案申请单号。
3、车主收到短信后,须在24小时内登录本人交管12123 App,进入【我的】→【短信备案待确认】,输入收到的6位校验码。
4、车主核对申请单号及车辆信息,点击【同意备案】;若超时未操作,申请自动失效。
5、车主确认后,被备案人App内备案状态实时变更为已备案。
四、备案成功后处理违法记录
备案完成后,被备案人可在“违法处理”模块查看并处理该车名下本人驾驶产生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但不可处理扣分类违法(仅限不记分罚款类)。
1、返回首页,点击【违法处理】→【违法处理(本人名下)】→右上角切换至【非本人机动车】标签页。
2、系统列出已备案车辆及其可处理违法,筛选状态为可处理且违法时间为本人驾驶时段的记录。
3、逐条勾选目标违法,点击【处理】→阅读法律文书→确认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书内容。
4、选择缴款方式(网银/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完成罚款缴纳。
5、支付成功后,系统生成电子缴款凭证,违法状态更新为已处理。
五、常见失败原因与应对措施
备案或处理过程中若提示失败,多因信息不一致、权限不足或系统校验拦截所致,需针对性核查。
1、提示“车主未实名认证”:请车主前往交管12123【我的】→【用户中心】→【实名认证】完成人脸识别升级。
2、提示“发动机号不匹配”:核对行驶证登记的发动机号后六位(非VIN码),注意字母O与数字0、I与1的区分。
3、提示“该违法不可由非车主处理”:确认该条违法是否含驾驶证记分项,记分类违法仅限车主本人处理。
4、提示“备案已超上限”:检查本人账号是否已达3辆非本人车辆备案上限,如是,需先解绑其中一辆再重新申请。
5、提示“短信验证码错误或过期”:车主须在24小时内操作,且确保输入的6位码与短信完全一致,区分大小写与空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