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异地就医须备案,否则影响直接结算及报销比例;适用“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类型,备案长期有效、报销比例不变;2026年2月起未备案跨省就医报销比例降20个百分点。

如果您是退休人员,计划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将影响医保直接结算及报销比例。以下是针对退休人员的具体备案方式与当前报销比例变化说明:
一、退休人员适用的备案类型及操作流程
退休人员主要适用“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类型,该类型备案长期有效,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标准,不作下调。
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进入首页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参保险种等信息;
2、完成人脸识别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勾选“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开始备案”;
4、核对备案信息,设定自助开通起止日期(起始日须早于就诊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天办理);
5、签署个人承诺书并提交,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记录”中实时查看进度与结果。
二、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快速备案
该方式无需下载APP,适合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退休人员,子女可代为操作。
1、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支付宝搜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2、登录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身份类型选择“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按提示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4、确认备案地为实际长期居住地,如持有当地居住证,系统将自动识别并提升备案效力;
5、提交后24小时内审核生效,备案结果同步至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三、线下窗口备案(适用于无智能设备老人)
对于无法使用线上渠道的退休人员,可由亲属陪同或委托社区工作人员代办,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办理。
1、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异地居住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3、填写《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签字确认备案类型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4、工作人员现场录入系统,即时生成备案号,备案长期有效;
5、领取纸质备案回执单,并提醒保存电子凭证截图以备就医时出示。
四、2026年2月1日起执行的新报销比例规则
根据湖南省最新政策,自2026年2月1日起,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发生结构性调整,退休人员所受影响取决于备案类型与就医情形。
1、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退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及门诊慢特病治疗,报销比例完全执行参保地标准,不作任何下调;
2、未备案或备案类型选择错误(如误选“临时外出就医”),在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情况下就医,报销比例在参保地标准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3、省内异地就医自2026年1月起已全面取消备案要求,退休人员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完全一致,不降低;
4、跨省异地急诊抢救无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仍按参保地标准执行,但需在就医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5、门诊慢特病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无需备案且不降低报销比例,高血压、糖尿病等10类病种已全部纳入。
五、备案后就医结算关键提示
完成备案仅是前提,实际就医时还需确保凭证合规、机构定点、结算方式正确,方可享受对应报销待遇。
1、入院时主动向医院医保办声明“跨省异地就医”,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社保卡;
2、确认就诊医院为国家医保平台公布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3、住院结算时系统自动调取备案信息,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无需垫付全额再报销;
4、若系统提示“未查到备案信息”,立即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备案状态与生效时间;
5、门诊慢特病结算前,需在就医地定点医院完成病种资格认定,认定结果全国互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