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普遍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700元;北京分三类人群执行435—795元,江门为430元;困难群体享全额或定额资助;逾期补缴将提高至1100元。

如果您正在查询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当前各地已全面启动集中征缴工作,但具体标准存在地域差异。以下是依据最新权威发布信息整理的缴费金额解读:
一、全国普遍执行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及多省份公开通告,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元/人/年。该标准适用于河北、广西、重庆(一档)、柳州等多数地区。
1、河北省明确执行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2月28日。
2、重庆市实行两档缴费:一档为400元/人/年,二档为775元/人/年,参保人可按需选择。
3、广西柳州市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同样为400元,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部分城市差异化标准
北京、江门等地结合本地实际调整了个人缴费额度,体现区域保障水平差异。此类标准不替代国家基础线,属地方政策细化执行。
1、北京市分三类人群设定: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46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43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795元。
2、广东省江门市确定2026年度个人缴费为430元/人/年,集中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
对困难群众实施分类资助,确保应保尽保。资助金额直接抵扣个人缴费义务,实际缴纳金额依身份类型动态核定。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全额资助对象,财政全额承担400元,个人无需缴费。
2、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定额资助对象,财政资助200元或320元,个人分别缴纳200元或80元。
3、低保边缘家庭中年满60周岁老年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财政资助120元,个人缴纳280元。
四、非集中征缴期补缴费用
逾期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的,将进入非集中征缴期,缴费金额与待遇等待期同步调整,体现“早缴早享、多缴多得”原则。
1、2026年3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补缴的,仍执行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700元标准。
2、2026年7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补缴的,财政补助取消,个人须全额缴纳1100元(含原财政补助700元+个人缴费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