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为两年,自派遣上岗日起算;期满可申请延期一年,须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市级备案;期满未续签者享定向招录、社保累计、优先录用及部分省份一次性补贴等政策。

一、三支一扶服务期为两年
根据现行国家政策,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限统一为两年。自派遣上岗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需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并离岗。
1、服务期起始时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发文通知为准。
2、服务期间不得擅自提前离岗,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批。
3、两年服务期满后,未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自行选择就业方向。
二、服务期满后可申请延期的情形
在特定条件下,经审批可延长服务期限,但延期需符合政策规定并履行相应程序。
1、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由县级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优秀人员,可申请延期一年。
2、服务地确因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且原服务人员自愿继续留任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延期申请。
3、申请延期须在服务期满前两个月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意见、服务考核结果等。
4、延期申请需报市(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长服务期限。
三、服务期满未续签的待遇政策
服务期满后未申请延期或未被录用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确保平稳过渡。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可凭服务证明材料享受公务员定向招录优惠政策。
2、服务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记录,可按规定累计计算。
3、在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部分省份对服务期满人员提供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