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null
2、 要开启远光灯或近光灯,需将灯光控制杆拨至第2档位。近光灯的照射高度支持调节,调节数值越小,灯光投射角度越高;反之则越低。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档位”,但大多数车辆出厂时默认设定为2档,该位置通常能提供较理想的照明效果与安全性。若旋钮已无法继续向下调节,则表明当前处于远光灯模式。
3、 大灯高度调节旋钮上标有0~3共四个刻度,数字越小,灯光照射高度越高;数字越大,照射高度越低。建议将车辆停放在距离墙面约25米的位置进行调试,通过观察墙面上的光斑位置来判断并调整至合适档位。依据国家标准,近光灯的光斑下沿距地面高度应控制在40~80厘米范围内,既保障前方路面清晰可见,又避免对向驾驶员眩目,兼顾照明性与安全性。

4、 用于照亮车辆前方近距离路面
5、 按照交通法规要求: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无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与对向车辆会车时,应在距离对方150米以外切换为近光灯;驶经窄路、窄桥,或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必须使用近光灯;此外,在夜间无路灯、照明不良或视线受阻等情况下行驶,必须开启近光灯,以确保驾驶人能及时识别路况及障碍物。
6、 夜间同向行驶过程中,当前车距离较近时,后车应切换为近光灯,防止强光干扰前车驾驶员;行经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以及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发出提示信号;在无照明条件的道路上,当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时,亦须开启近光灯,提升自身可见性与行车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