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赏花灯起源于汉代祭太一神与“与民同乐”的双重传统,经魏晋佛道融合、隋唐制度化、宋元普及至明清地域化发展,最终成为国家级非遗。

正月十五赏花灯的习俗,源于汉代宫廷对“太一神”的彻夜祭祀与东汉明帝时期“燃灯表佛”的宗教实践。此后经魏晋南北朝佛道融合、隋唐制度化推广、宋元全民普及,逐步演化为以灯火为媒介、贯通信仰、礼俗与审美的复合型节俗。以下是该习俗起源与演变的关键脉络:
一、汉代:祭神燃灯与“与民同乐”的双重起点
汉武帝于正月十五在甘泉宫设坛祭祀主宰宇宙的“太一神”,因仪式需通宵进行,遂命终夜点灯照明,此为官方燃灯之始。与此同时,汉文帝平定“诸吕之乱”后,亦选定正月十五颁诏“与民同乐”,令京城彻夜张灯,使原本肃穆的祭祀灯火首次承载民间欢庆功能。两种动因并存,奠定了花灯兼具神圣性与世俗性的双重基因。
1、司马迁制定《太初历》时,已将正月十五列为重大节日,确立其时间合法性。
2、长安城内士族庶民同步挂灯,打破阶层界限,形成早期“全民点灯”雏形。
二、魏晋至隋:佛道合流催生灯俗内涵拓展
东汉明帝永平年间,蔡愔自印度求法归来,述及摩喝陀国僧众于正月十五瞻仰佛舍利的盛况。明帝遂敕令宫中与寺院“燃灯表佛”,使灯火被赋予佛法光明普照的象征意义。道教“三元说”随后将正月十五定为“上元节”,对应天官赐福,进一步强化灯火作为祈福媒介的功能。佛道仪轨相互渗透,使花灯从单一祭祀工具升华为融信仰、祈愿、庆典于一体的民俗载体。
1、梁武帝笃信佛教,在宫中大规模张灯,推动灯事向南朝扩散。
2、北朝民间出现“火把节”遗风,乡民持火把驱虫祈丰,与宫廷灯仪形成南北呼应。
三、唐代:法定灯会与三日观灯制的确立
唐代实行“上元观灯”国家礼制,将赏灯正式纳入岁时节令体系。灯会由凉州延展至扬州,规模空前,“作灯轮高二十丈,衣以锦绮,饰以金银,燃五万盏灯”。时间上形成“十三上灯、十四试灯、十五正灯”的三日流程,使赏灯活动具备明确节奏与仪式纵深,不再限于单夜狂欢。
1、长安城取消宵禁三日,百姓可自由穿行街市观灯,坊市灯火连成不夜天。
2、西域胡商携琉璃灯、走马灯入长安,促进灯具形制与工艺的跨文化融合。
四、宋代:五日灯市与灯谜文化的成熟
宋代将灯期延长至五日,开封府设立固定灯市,形成商业化、规模化节俗空间。灯彩制作日趋精巧,出现以纸为材、染色缀条的轻质花灯,胜芳花灯即在此阶段成型。更重要的是,“灯谜”作为文字游戏被系统嵌入灯会结构——谜面书于灯上,供人猜射,使赏灯从视觉享受延伸至智识参与,完成民俗活动由感官层面向文化层面的跃升。
1、《东京梦华录》载汴京灯市“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市民通宵游观。
2、灯谜设格分类,如卷帘格、秋千格等达24种,形成独立的文字解谜传统。
五、明清至今:地域分化与非遗活态传承
明清时期,花灯制作与赏灯形式随地域文化深度本土化。西安城墙灯会延续唐代“上元观灯”古意;秦淮灯会整合扎灯、刻纸、绘画等多项非遗技艺;自贡灯彩以恐龙主题组灯突破传统题材边界;泉州刻纸灯则解构骨架结构,实现镂空光影新表达。南昌绳金塔灯会更将赏灯与市井烟火、文化展演深度融合,凸显民俗的生活实感。
1、胜芳花灯以亭台禽鱼虫花卉为题材,染色纸缀华丽细条,色彩浓烈夺目。
2、2008年6月,元宵节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赏花灯成为核心保护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