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汕头市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学期于3月2日(星期一)正式开学,3月1日报到注册;寒假自1月25日至3月1日,共36天;全市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执行市教育局印发的校历,覆盖一至九年级。

如果您正在查询2026年汕头市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学期的开学安排,需注意该学段统一执行全市校历规定。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的《汕头市2025-2026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已明确公布。以下是具体安排及相关依据:
一、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开学时间确认
该安排依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学年校历,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初中)教学起止节点一致,保障课程计划的规范实施与教学进度的统筹协调。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学期第1周为2026年3月1日至3月7日。
2、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学期统一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
3、该日期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含高三年级等特殊年级提前安排情形。
二、寒假结束与返校衔接安排
寒假结束时间节点直接影响学生返校准备节奏,明确寒假截止日有助于家庭合理规划假期收尾事项与入学准备。
1、义务教育阶段寒假自2026年1月25日(星期日)开始。
2、寒假时长共计36天(含春节假期),至2026年3月1日(星期日)结束。
3、学生须于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报到当日需提交寒假作业、健康申报表等材料。
三、校历执行依据与适用范围
该校历由汕头市教育局依法依规制定并印发,具有行政效力,覆盖全市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及专门学校。
1、文件依据为《汕头市2025-2026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汕教发〔2025〕X号),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日。
2、适用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学生,其中九年级毕业班不额外延长教学周期,严格按校历执行复习考试周安排。
3、各区(县)教育局不得擅自调整开学时间,确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需临时变更的,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四、学期教学周与关键节点
本学期教学安排严格遵循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要求,确保总课时、复习考试与机动时间分配符合规定。
1、义务教育阶段第二学期共19周教学时间,含新授课、复习考试及学校机动时间。
2、其中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为16周,复习考试2周,学校机动1周。
3、九年级新授课时间为14周,第二学期复习考试安排3周,学校机动1周,剩余1周用于中招相关工作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