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超16000元者需按2026年个税政策计税,分月度预扣与年度汇算两种方式:月度按累计收入减5000元免征额、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后适用累计税率;年度则汇总四项综合所得,减60000元基本费用等后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144000元起适用20%税率。

如果您月工资收入超过16000元,需按2026年最新个税政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对应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收入-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以下是适用于该收入区间的具体计税方法:
一、按月预扣预缴方式计算
该方式适用于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时进行累计预扣。以月收入16000元为起点,需先扣除5000元免征额、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及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后,再按累计税率表确定当月应预扣税额。
1、计算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5000元-累计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2、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全年级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当月应预扣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税额
二、按年汇算清缴方式计算
该方式适用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上一年度全部综合所得统一核算,多退少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后即进入20%税率档,16000元月收入对应年收入192000元,扣除60000元基本减除后为132000元,尚未达144000元临界点;但若叠加奖金、劳务报酬等,则可能跨入更高税率区间。
1、汇总全年四项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2、减除60000元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法定扣除项
3、确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所属级数,套用对应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4、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与速算扣除数(2026年适用)
该表直接用于年度汇算,不区分月度。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时,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时,适用2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时,适用3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1、不超过36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标准(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可显著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避免进入更高税率档。纳税人须据实申报并留存凭证,未申报则无法抵扣。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
2、婴幼儿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每月2000元
3、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不超过30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每月1000元
5、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等每月1500元
6、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定额3600元
五、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适用于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83天者)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税,不参与年度汇算,且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月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适用25%税率,速算扣除数2660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适用30%税率,速算扣除数4410元。
1、不超过30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
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
7、超过8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