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脩本义为十条干肉的贽礼,后演变为教师酬金泛称并象征十五岁成童入学,其核心是体现师道尊严与双向尊重的礼仪实践而非强制学费。

古人所说的“束脩”,常被今人直接等同于“学费”,但其本义与功能具有多重历史层次。以下是关于“束脩”真实含义的梳理:
一、束脩原指十条干肉,是学生初见师长所奉的贽礼
“束脩”之“脩”即“修”,指经过腌制晾晒的干肉;“束”为量词,古时以十根为一束。“束脩”字面意为一束干肉,属先秦时期通行的贽礼形式。孔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此处“束脩”既可实指十条肉干,亦可引申为具备基本礼敬能力的求学者——因携带贽礼本身即代表对师道的郑重态度。
1、查阅《说文解字》及汉代郑玄注可知,“束脩”明确列为“弟子入学所执之贽”。
2、唐代《通典》载:“束脩之礼,自周而有,至唐定制,凡入学,必先奉束脩于师。”说明其作为礼仪程序已被制度化。
3、宋代《礼书》进一步指出:“束脩非必尽用肉干,或代以帛、酒、笔、墨,然其义不改——重在‘致敬’而非‘交易’。”
二、束脩逐渐演变为对教师酬金的泛称,但非标准化学费
自汉代起,私学渐兴,部分塾师开始接受实物或货币形式的回报,“束脩”一词随之发生语义迁移,从特指贽礼扩展为对教师所得报酬的统称。然而,它始终不具备现代“学费”的契约性、强制性与统一计价特征。
1、明清地方志中常见“束脩银八两”“束脩米三石”等记载,表明其形式因地而异、因师而异。
2、据《明清时期塾师的收入》考证,同一县域内,名儒授徒年收束脩可达百两白银,而乡间蒙师仅得数斗糙米,差距悬殊。
3、清代学者钱大昕指出:“今人谓束脩即学费,误也。束脩者,礼之始也;束脩之厚薄,视弟子家世与师之德望,非课业之对价。”
三、束脩亦具年龄象征意义,代指十五岁成童入学之期
在先秦礼制中,“束发”为男子十五岁的重要人生节点,《大戴礼记》载:“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束脩”由此衍生出“束发修德”之义,成为标志适龄求学的代称。孔子“十有五而志于学”,故后世将“行束脩”等同于“年满十五,可入师门”。
1、甲骨文字典释“束”字本义为“以绳捆木”,引申为约束、规范,与“修身”“修德”形成语义关联。
2、《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束脩,谓年十五以上,能束发为饰,自修饬也。”
3、敦煌写本《太公家教》中“束脩之子,入室升堂”,即以“束脩”指代已具基本仪容与心志的少年学子。
四、束脩不是强制收费,而是师道尊严与双向尊重的具象表达
与现代教育中制度化的缴费行为不同,束脩的核心在于“礼”的实践:学生以物载敬,教师以礼受之,构成一种伦理关系的确认。若学生家贫无力备礼,师者亦可“免束脩而授业”,如东汉郑玄少时“家贫,不能具束脩,师怜而纳之”。
1、《后汉书·儒林传》载,经师谢该“不责束脩,唯观其志”,强调求学诚意高于物质形式。
2、明代《社学要略》明令:“贫家子弟,许以力役代束脩,如洒扫、汲水、炊爨之类,皆可充礼。”
3、清代书院碑刻常见“束脩随力,多寡不拘;礼至即纳,心诚为贵”字样,可见其本质是礼俗实践,而非经济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