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须在贷款办理窗口同步签署借款抵押合同与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待不动产登记流程全部完结,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将经由广州市公积金贷款购房专用账户完成划转,切实保障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合法性,维护买卖双方及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
1、 购房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一并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及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申请。

2、 公积金贷款获准后,双方在办理贷款手续时,须于业务受理窗口同步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
3、 买方须依据监管协议约定,将购房款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4、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从监管账户中扣收相应资金。

5、 买方需向担保机构提供非监管部分首付款的收款收据、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以及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金划拨所需材料。

6、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在完成全部审核程序后,将监管资金按协议约定划入卖方名下的指定银行储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