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进水温度宜设为35℃–45℃,回水温度30℃–40℃,温差控制在5℃–10℃;新启用需阶梯升温,不同热源对应不同上限,严禁长期超50℃。

如果您正在为冬季地暖系统设置进水与回水温度,但不确定具体数值是否合理,则可能是由于缺乏对国家标准与舒适性平衡的了解。以下是依据现行规范与实测反馈确定的温度设置方法:
一、依据国家标准设定供水与回水温度
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地辐热系统入户水温范围及温差要求,该标准具有强制参考效力,可直接用于校验当前系统参数是否合规。
1、确认热表显示的供水温度是否处于35℃至45℃区间内;
2、读取同一时刻的回水温度,计算供回水温差;
3、验证温差是否落在5℃至10℃范围内,低于5℃表明热量过剩,高于10℃则提示热量输送不足或室内保温不良;
4、若供水温度达标但温差持续大于10℃,需检查入户过滤阀、Y型过滤器是否存在堵塞,或自动温控阀开度是否受限。
二、按民用舒适性需求调整进回水温度
民用建筑强调人体热舒适与能耗平衡,推荐采用较低供水温度配合较大辐射面积的运行方式,避免高温直供导致地板过热或局部干燥。
1、将供水温度设定在35℃至50℃之间,优先选择40℃作为初始调试值;
2、确保回水温度维持在30℃至40℃区间,对应供回水温差保持在8℃左右;
3、房间空气温度以离地1.5米处黑球温度计读数为准,目标控制在18℃至22℃;
4、若实测室温持续低于18℃,可每次上调供水温度2℃,间隔24小时观察效果,上限不超过50℃。
三、针对初次启用或低温环境的渐进式升温设置
新铺设地暖管道或长时间停用后重启,需防止混凝土层与地板材料因热应力突变而开裂,必须执行阶梯式升温流程。
1、起始水温设为比环境温度高10℃,且不得超过35℃;
2、在此温度下连续运行48小时,期间监测地面无异常胀缩或异响;
3、随后每24小时提升供水温度3℃,直至达到预定运行值;
4、全程系统压力须控制在0.8MPa以内,并逐路调节各回路加热管流量均衡。
四、根据热源类型匹配供水温度限值
不同热源设备的出力特性与安全运行边界差异显著,供水温度设定需与其额定工况匹配,避免设备超负荷或低效运行。
1、燃气壁挂炉地暖系统,供水温度建议稳定在35℃至45℃,严禁长期超过50℃;
2、空气源热泵地暖系统,因制热效率随供水温度升高而下降,宜将供水温度控制在35℃至40℃;
3、集中供热换热站接入用户,若二次网供水温度偏高(如达60℃),必须加装混水装置,使入户水温降至45℃以下;
4、所有系统均不得将供水温度长期设定在55℃及以上,否则易引发地板变形、管材老化加速及能耗激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