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OOP是强制范式,class为唯一类型定义单元,所有对象(除基本类型)均为Object子类;构造器须封装初始化约束,private字段+构造注入优于public裸露,setter需业务校验,集合返回应不可变或副本,继承需严格方法签名一致与@Override,优先组合而非继承。

面向对象编程(OOP)在 Java 中不是一种可选风格,而是语言强制的建模范式——class 是唯一能定义类型和行为的语法单元,所有运行时实体(除基本类型外)都是 Object 的子类。
类和对象:模板与实例的区别必须写进构造器里
很多人以为“定义一个 class 就算面向对象了”,其实关键在初始化逻辑是否体现对象状态的独立性。比如不带参数的默认构造器会让多个 new Person() 实例共享未初始化的字段,后续直接赋值(如 person.name = "张三")看似可行,但一旦引入 final 字段或校验逻辑,就会立刻报错或漏检。
- 必须用构造器封装对象创建时的必要约束,例如
Person(String name, int age)中对age > 0的检查 - 避免在构造器中调用
this.xxx()非 final 方法,子类重写后可能访问到未初始化的字段 - 字段声明优先用
private+ 构造器注入,而非 public 字段裸露
封装不只是加 private,而是控制“谁能在哪改什么”
封装失效最常见的场景,是把 getXXX() / setXXX() 当成机械模板来写,结果 setAge(-5) 被允许,或 getBalance() 返回的是可变集合引用(外部能直接修改内部 Array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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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tter必须做输入校验,且校验逻辑要和业务语义一致(比如年龄不能为负,但邮箱格式需用正则而非仅非空) - 返回集合类字段时,用
Collections.unmodifiableList()包装,或返回新副本(new ArrayList(this.items)) - 不要为了“看起来封装了”而暴露无意义的 getter/setter;只暴露真正需要被外部读写的状态
继承和多态:父类引用调用子类方法的前提是“重写”,不是“重载”
新手常混淆 @Override 和方法重载,导致写出看似继承、实则完全无关的行为。比如在 Animal 父类定义 void speak(),子类却定义 void speak(String volume) —— 这只是重载,多态不会触发,父类引用调用时仍执行父类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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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态生效的硬性条件:方法签名(名称 + 参数类型 + 数量)必须完全一致,且子类方法有
@Override注解(编译器会校验) - 不要在父类构造器中调用
abstract或可被重写的方法,JVM 此时子类字段尚未初始化,极易 NPE - 优先考虑组合(has-a)而非继承(is-a),比如
Car有Engine,而不是让Car extends Engine
真正难的从来不是记住“封装、继承、多态”四个字,而是每次写 new、每次加 private、每次按 Ctrl+Space 补全 getter 时,都得问一句:这个设计,是否让调用方更难出错,而不是更方便写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