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通过个税APP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切换方式并比对税额,优先选择更低税负方案,尤其注意36000元等临界点避坑。

如果您在2026年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需在个税申报时自主选择计税方式,则必须明确两种法定路径的适用逻辑与计算差异。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法:
一、单独计税方式
该方式将年终奖从全年综合所得中剥离,按月度税率表换算后单独计税,适用于年终奖金额处于低档税率区间、且全年工资薪金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不高的人群。其核心是“除以12找税率”,避免因合并导致整体税率跳档。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2、在“工资薪金”项下找到对应年份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记录。
3、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单独计税选项。
4、系统自动将奖金金额除以12,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按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该方式将年终奖与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合并,在扣除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合法扣除后,统一适用年度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适用于全年工资较低、扣除项充足,或年终奖金额较高但合并后仍处于低税率档的情形。
1、在个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面,进入同一笔奖金记录。
2、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选项。
3、系统自动汇总全年收入:工资薪金 + 年终奖 + 其他综合所得。
4、依次扣减: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
5、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年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三、双向测算比对法
政策允许纳税人对同一笔年终奖在申报期内反复切换计税方式并查看结果,无需提前锁定。关键在于利用系统实时反算功能识别税负差异,尤其关注临界点附近(如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等)是否触发多缴税。
1、在个税APP中分别勾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模式。
2、记录系统显示的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总额。
3、比较差额:若差额超过1000元,建议优先选择税额更低的方式。
4、对高收入者(年薪+年终奖>20万元),需特别注意并入后是否跃升至20%及以上税率档。
5、保存测算截图,作为后续税务核查或劳动争议中的依据材料。
四、临界点规避技巧
年终奖单独计税存在多个税率跳升临界点,例如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等,超出临界值1元可能导致多缴数千元税款。此时可通过企业端协调实现优化,但须确保真实业务背景与合规性。
1、确认本人年终奖金额是否临近36000元、144000元、300000元、420000元等关键临界值。
2、如略超临界点(如36001元),可与单位协商将超额部分调整为当月工资发放,或计入次年绩效(需符合实际考核周期)。
3、调整后的工资与奖金均须依法纳入个税申报,不得拆分为多笔无实质业务支撑的“季度奖”“项目奖”。
4、所有调整须有书面考核文件、审批流程及发放依据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