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总体稳定、局部优化:个人缴费维持400元不变,财政补助提至700元;集中征缴期普遍延至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非集中期参保设3个月固定等待期并叠加断保年限加期;特殊群体资助细化,“就高”执行240元定额资助;新生儿须90日内参保登记方可“出生即享待”。

如果您关注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是否发生调整,需重点比对财政补助、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待遇等待期及特殊群体资助等关键要素。以下是与往年(特别是2025年度)政策的逐项对比解读:
一、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但财政补助提高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继续执行年预缴制,个人缴费金额仍为400元/人,与2025年度完全一致,未作上调。但财政补助标准由2025年的670元提高至700元/人,增加30元,体现政府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1、普通居民在集中征缴期内仅需缴纳400元,即可获得全年医保待遇;
2、财政补助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不向个人收取;
3、该筹资结构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前提下,维持个人负担稳定。
二、集中征缴期时间存在区域差异但总体延长
各地集中征缴起止时间略有不同,较2025年呈现整体延展趋势,旨在扩大覆盖、减少漏保。例如:部分省份将起始时间提前至2025年9月1日,结束时间延至2026年1月31日或2月28日,较往年普遍多出1–2个月缓冲期。
1、2025年多数地区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底;
2、2026年集中征缴期普遍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或2月28日);
3、提前启动便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社区开展入户动员,降低后期补缴压力。
三、非集中期参保规则收紧并明确待遇等待期分级机制
2026年起正式实施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对非集中期参保人员设置更精细化的待遇等待期管理,不再“一刀切”执行90天等待,而是区分固定等待期与变动等待期。
1、除新生儿、动态新增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参居民医保等特殊人员外,其余非集中期参保者均设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若存在断保情形,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
3、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者,修复后等待期总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四、特殊困难群体资助政策进一步细化与叠加优化
对多重身份人员实行“就高”资助原则,避免重复资助或保障不足。相比往年,2026年明确将监测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定额资助范围,并统一资助标准,提升政策公平性与精准度。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享受全额资助(个人零缴费);
2、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由政府定额资助240元,个人仅缴160元;
3、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市政退养家属等,资助标准统一为240元,个人缴费亦为160元。
五、新生儿参保规则强化“落地即保”时效性
2026年新生儿参保政策延续“出生即享待”原则,但对办理时限和待遇起始日作出更刚性规定,较往年进一步压缩操作弹性空间,确保权益无缝衔接。
1、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完成参保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超过90天参保缴费的,待遇自缴费次月起开始计算;
3、父母一方参加本省基本医保的,新生儿免缴2026年度保费,但仍须在90日内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