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创业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户,需满足首次创办、正常运营满6个月等条件,并提供营业执照、“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通过当地人社部门或省级就业网申报。

如果您已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并服务期满,现拟自主创业,可依据各地政策申领期满后创业扶持补贴。不同地区对“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创业的补贴标准、申领路径和材料要求存在差异,以下提供多种可行申领方式及对应操作步骤:
一、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渠道申领
部分省份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范围,前提是满足首次创办、正常运营满6个月或1年等基本条件。该方式适用面广,无需额外身份认定程序。
1、确认户籍地或创业注册地是否明确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列为补贴对象,查阅当地人社局官网发布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或年度申报公告。
2、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阳光就业网”“福建就业网”等指定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3、在“就业创业补贴”栏目中选择“一次性创业补贴”,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注册时间须在服务期满后)、身份证、毕业证、“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由旗县/区人社部门出具并盖章)。
4、打印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至创业地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5、等待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本人三代社保卡银行账户。
二、通过返乡入乡创业补贴专项通道申领
若创业地点位于乡镇及以下区域(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且符合带动就业人数要求,“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可按农民工或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身份申报,享受同等额度补贴,并可能叠加政策红利。
1、准备近一年内在非本地(如原籍地以外)的务工或服务佐证材料,包括“三支一扶”服务协议、期满考核表、服务单位出具的在岗起止时间证明。
2、确保所创经营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已正常运营满6个月,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稳定就业半年。
3、向创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返乡入乡创业补贴申请表》,同步提供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近6个月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记录或1000元/月以上收入证明。
4、经乡镇初审、县级人社部门复核后,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带动就业超3人的,按1000元/人叠加,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通过地方特色创业扶持项目申领
部分地市设立面向基层服务期满人员的专项创业支持计划,如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期满创业衔接政策、漳州“三支一扶”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补贴等,此类路径通常配套培训、场地、担保贷款等延伸支持。
1、登录所在地人社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检索关键词“三支一扶 期满创业”“基层服务人员创业扶持”,查找本年度专项申报通知文件。
2、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受理机构(如市创业指导中心、高新区人才办)提交《专项创业扶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包括服务期满证书、创业项目计划书、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3、参加由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能力评估或项目路演答辩,通过评审后列入当年度扶持名单。
4、签订扶持协议,领取首期补贴资金;后续根据项目进展及带动就业情况,分阶段兑现剩余补贴,部分项目可同步享受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四、依托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申领
“三支一扶”人员属高校毕业生群体,服务期满后仍处于毕业5年有效期内,可直接适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一般性创业补贴政策,无需重复认定基层服务身份。
1、确认自身是否属于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时间起算),且未享受过同类一次性创业补贴。
2、核查创业主体是否为首次创办,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应在毕业5年内,且注册地址与申请人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一致。
3、通过“福建省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或“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等省级平台,进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模块完成在线申报。
4、线下补充提交材料时,需额外提供由服务地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基层服务期满证明》,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岗位类别及考核结果。
5、审核完成后,补贴金额为5000元/户,资金将在公示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