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须将报到证抬头开至服务地县级人社局或人才服务机构并现场报到;毕业生身份依系统登记自动保留;档案由高校机要转递至指定单位,不可自带;省内外生源在报到证开具与档案流向上有差异化要求。

如果您已通过“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但尚未明确报到证办理流程及毕业生身份延续方式,则可能影响后续政审、派遣与档案接收。以下是针对报到证处理、毕业生身份保留及档案寄送的具体操作指南:
一、确认报到证抬头单位并完成现场报到
报到证是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去向、办理档案转递和身份认定的关键凭证。“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到证抬头须统一开具为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指定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确保档案可由高校直接转递至对应管理单位。未按此要求填写抬头可能导致档案退回或滞留。
1、登录所在高校就业系统或联系院系就业指导老师,核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抬头信息是否为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人社局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在规定报到期限内(如临泉县要求为报到证注明期限内),携带报到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前往服务地市民中心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指定窗口完成现场报到;
3、现场领取加盖公章的报到回执单,并留存电子扫描件备查。
二、办理毕业生身份保留手续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前,国家政策明确允许高校毕业生身份予以保留,该身份关系到考研、考公、职称评定等资格认定。身份保留不需单独申请,而是依托服务协议备案与人社部门系统登记自动延续,但须确保服务起始时间被准确录入省级“三支一扶”信息管理系统。
1、登录“西藏人事人才”微信端或其他省级指定服务平台,进入“三支一扶”服务人员专区;
2、核对个人基本信息、服务单位、服务起始时间(如2024年10月15日或2024年12月16日)是否与招募公示一致;
3、如信息有误,立即联系地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更正申请,并上传加盖服务单位公章的说明材料;
4、确认系统中显示“在岗服务中”状态,即视为毕业生身份持续有效。
三、跟踪档案转递路径并确认接收结果
档案必须由高校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至服务地县级人社部门下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可由本人自带。高校通常在毕业离校后1个月内启动转递,全程可在线追踪物流与签收状态。
1、向毕业院校档案馆索取档案转递单号及寄出日期,并记录接收单位全称与地址(例如:XX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XX县港口南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市民中心东南区);
2、登录中国邮政EMS官网或“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查询系统”,输入单号查询是否已签收且签收单位名称与填报一致;
3、若超20个工作日未显示签收,拨打接收单位电话核实,提供转递单号并请求在系统中手动登记入库;
4、收到接收单位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或系统内“已入库”状态截图,即完成档案寄送闭环。
四、省内与省外生源的差异化处理要点
广东生源与非广东生源、“省内高校”与“省外高校”毕业生在报到证开具和档案流向方面存在政策差异,须严格对照户籍、毕业院校属地及服务地归属执行,避免因归类错误导致报到证无效或档案错投。
1、省内高校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证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抬头为生源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档案与户口同步转回生源地;
2、省内高校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暂不开具,档案保留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迁移户口;
3、省外高校广东生源毕业生:须主动向毕业院校申请将报到证抬头改为广东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并提供招募文件作为依据;
4、往届未就业广东生源毕业生:户口不迁移,档案由原管理部门继续保管,服务期间无需转移,但须向服务单位提交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