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不是设计模式,而是一套以业务语言和规则为核心的建模与架构方法论;其核心在于限界上下文识别、Aggregate一致性边界约定及显式契约设计,而非代码模板。

DDD 不是设计模式,而是一套应对复杂业务系统的软件建模与架构方法论;它不提供像 Observer 或 Factory 那样的具体代码结构模板,而是围绕“如何让代码忠实地反映业务语言和规则”来组织协作边界、生命周期和职责。
为什么常被误认为是设计模式
因为 DDD 提出了一些可复用的构造块(如 Aggregate、Repository、Domain Event),初学者容易把它们当成“Go 里该写的接口或结构体”,进而类比成 GoF 设计模式。但关键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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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sitory接口本身不是模式——它的实现方式(内存 mock / GORM / ent / raw SQL)完全取决于上下文,没有标准实现路径 -
Aggregate不是类或结构体,而是一种一致性边界约定:哪些变更必须原子、哪些 ID 必须全局唯一、哪些状态不能跨 Aggregate 直接引用 - Go 中没有泛型约束前,
Repository[T]这类写法容易掩盖领域语义,比如把UserRepository和OrderRepository抽成同一泛型接口,反而模糊了它们各自的业务契约
Go 项目里落地 DDD 的真实卡点
不是缺模板,而是缺对“限界上下文(Bounded Context)”的识别和维护能力。常见现象包括:
- 所有 domain 类型塞进一个
domain/包,User同时承担登录、风控、积分、客服工单等不同场景下的含义,导致字段膨胀、方法爆炸 -
Repository接口定义在 domain 层,但实现却强依赖gorm.Model字段(如ID uint、CreatedAt time.Time),使 domain 层被动耦合 ORM 细节 - 用
func (u *User) ChangeEmail(new string) error封装校验,但没配套ChangeEmailRequest和明确失败原因(ErrEmailAlreadyUsedvsErrInvalidFormat),导致上层无法差异化处理
Go 适合 DDD 的地方,也恰恰是它最难的地方
Go 没有继承、没有 annotation、没有运行时反射注入,逼你把契约写在接口和函数签名里。这反而更贴近 DDD 原教旨——靠显式协议而非框架魔法维系分层。但代价是:
- 每个限界上下文得自己定义
XXXCommand/XXXResult/XXXError,没法靠注解自动生成 -
Application层协调多个Repository时,事务边界得手动传*sql.Tx或用context.Context携带,没有 Spring @Transactional 那种透明控制 - 想做防腐层(Anti-Corruption Layer)?得手写适配器把外部 API 响应转成本上下文能理解的
ProductDTO,而不是靠 Jackson 或 MapStruct
真正难的从来不是“怎么写 AggregateRoot”,而是当产品说“用户下单后要同步触发营销活动”时,你能不能立刻判断这句话该落在哪个限界上下文、是否需要引入 Domain Event、事件消费者该不该反查订单状态——这些判断没法靠工具链解决,只能靠反复和业务对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