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克在中国大陆为1斤,香港约0.827斤,台湾为0.833斤;三地“斤”的定义不同:大陆1市斤=500克,香港1港斤≈604.8克,台湾1台斤=600克。

如果您看到商品标注重量为500克,却不确定对应几斤,需注意“斤”在大陆、香港、台湾三地定义不同,直接换算会因单位差异导致数值偏差。以下是三地“斤”的定义及对应换算关系:
一、中国大陆:1市斤 = 500克
新中国成立后推行度量衡改革,将传统十六两制改为十两制,并与公制对齐,确立1市斤严格等于500克,便于教学、贸易与国际接轨。
1、500克 ÷ 500克/斤 = 1斤
2、该标准下,1两 = 50克,10两构成1斤,“半斤八两”已不适用
二、香港:1港斤 ≈ 604.8–605克(司马斤)
香港沿用清代以来的司马制,1斤 = 16两,每两约37.8克,由此推得1斤约为604.8克,日常通行取整为605克,属法定传统单位,仍广泛用于街市生鲜、中药及部分零售场景。
1、500克 ÷ 605克/斤 ≈ 0.826斤(即约0.83斤)
2、换算时需注意:若按精确值604.8克计算,结果为500 ÷ 604.8 ≈ 0.8267,保留三位小数为0.827斤
三、台湾:1台斤 = 600克
台湾采用日据时期整化的公制化台斤,1台斤定为600克,亦分16两,故1两 = 37.5克,该单位至今仍为法定日常计量单位,常见于菜市场、食品包装及餐饮业。
1、500克 ÷ 600克/斤 = 0.833斤(即5/6斤)
2、该结果可表示为分数形式:5⁄6斤,或小数0.833斤(四舍五入至千分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