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可直接享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需勾选“是”并完成身份核验;非独生子女须与兄弟姐妹分摊,上限每人1500元,分摊方式含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类,后两者须上传符合要素的书面协议。

如果您在个税APP中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独生子女情形,或作为非独生子女需明确分摊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填写要点,则可能因身份认定错误或协议缺失导致系统驳回扣除申请。以下是针对两种情形的具体操作说明:
本文运行环境:iPhone 15 Pro,iOS 18。
一、独生子女身份确认与填报步骤
独生子女可直接享受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无需与其他赡养人协商或上传协议,但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完成身份核验。系统依据公安户籍及卫健部门共享数据自动判断,若信息未同步则需人工补充证明。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扣除年度(如2025年),进入【赡养老人】项目。
3、填写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及与本人关系(如父亲/母亲)。
4、在【是否独生子女】选项中勾选“是”,系统将自动显示每月扣除标准为3000元。
5、确认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扣除”,点击提交。
二、非独生子女分摊方式选择与适用条件
非独生子女不得单独全额扣除,必须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上限为1500元;分摊方式分为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类,其中指定分摊具有最高优先级,且无需其他赡养人同意。
1、均摊方式适用于所有赡养人无异议情形,系统默认平均分配,例如三人赡养则每人1000元。
2、约定分摊需全体赡养人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分摊比例及金额,协议须载明签订日期、纳税年度、各方签字及身份证号。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父母等)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赡养人扣除额度,须包含被赡养人亲笔签名及日期,该文件效力高于任何赡养人之间协议。
三、分摊协议必备要素与填写范例
书面分摊协议是税务核查关键材料,缺少任一法定要素将导致扣除无效;协议内容必须与个税APP中填报的分摊方式、金额完全一致,否则系统校验失败。
1、协议标题应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分摊协议》,注明适用纳税年度(如2025年度)。
2、列明被赡养人全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及与各赡养人关系。
3、逐条写明每位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分摊比例及对应月扣除金额(如张某某:分摊比例40%,每月扣除1200元)。
4、注明“本协议一式N份,被赡养人执一份,各赡养人分别执一份”,每页加盖指印或签字。
5、落款处须有全部赡养人及被赡养人本人签字与签署日期,复印件无效。
四、个税APP中非独生子女协议上传操作
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方式时,系统强制要求上传协议扫描件,格式仅支持JPG、PNG、PDF,单个文件不超过5MB,文字需清晰可辨,不可遮挡签名区域。
1、在【赡养老人】填报页面,【分摊方式】栏选择“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2、进入【共同赡养人信息】页面,依次填写每位兄弟姐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点击【上传分摊协议】按钮,从手机相册选取已签署完毕的协议图片或PDF文件。
4、上传后系统自动识别文字并比对填报信息,若发现金额不符或签字缺失,将弹出“协议内容与填报不一致,请重新上传”提示。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待审核”即完成协议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