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宁市中小学寒假时间依据广西教育厅《2025—2026学年全区中小学统一校历》执行:义务教育一至八年级为2月2日至3月2日,九年级至2月25日;高一高二为2月2日至2月25日,高三为2月9日至2月25日;幼儿园为2月2日至3月1日。

如果您查询2026年南宁市中小学寒假具体起止日期,需依据广西教育厅发布的《2025—2026学年全区中小学统一校历》。以下是官方确认的寒假安排详情: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放假安排
根据广西统一校历,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及初中一至八年级,寒假起始时间统一确定,覆盖全部城区及县域公办、民办学校。该安排已由南宁市教体局转发执行。
1、寒假开始时间为2026年2月2日(星期一,农历腊月十五)。
2、义务教育一至八年级寒假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日(星期日),3月3日正式开学上课。
3、义务教育九年级(初三)因中考备考需要,寒假时长略有调整,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2月26日返校上课。
二、普通高中各年级放假安排
普通高中实行分年级差异化寒假安排,兼顾教学进度与学生复习节奏,高三假期最短,高一高二与义务教育阶段同步启动。
1、高一、高二年级寒假起始日为2026年2月2日(星期一,农历腊月十五)。
2、高一、高二年级寒假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2月26日开学。
3、高三年级寒假起始日延后,自2026年2月9日(星期一,农历腊月廿二)开始。
4、高三年级寒假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实际假期共16天。
三、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放假安排
南宁市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寒假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管理,不单独制定校历,确保家园衔接平稳有序。
1、全市幼儿园寒假统一自2026年2月2日(星期一)起开始放假。
2、多数幼儿园寒假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1日(星期六),3月2日(星期日)为返园准备日,3月3日(星期一)正式开园。
3、部分寄宿制或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幼儿园可于2026年2月24日前后组织弹性返园,但不作为教学日安排。
四、校历执行依据与适用范围
本校历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全日制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含市属、城区属、开发区所属及民办学校,具有强制性与统一性。
1、校历文件全称为《2025—2026学年全区中小学统一校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于2026年1月6日正式印发。
2、南宁市各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放假,确因极端天气、公共卫生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的,须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批准。
3、寒假期间开展的专题讲座、社会实践及实习活动,须严格控制在2026年1月24日至2月27日区间内,且不计入法定教学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