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向缴存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额度按账户余额×倍数、缴存年限×10万元、还款能力、房价扣除首付及当地最高限额五种方式取最低值确定。

如果您想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定义以及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则需要明确其政策依据与计算逻辑。以下是关于公积金贷款定义及额度测算的关键信息:
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与基本特征
公积金贷款是指贷款银行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该类贷款实行低存低贷原则,利率显著低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对象必须为在申请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规定时限的职工;
2、所购住房类型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公有住房等;
3、贷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仅限于住房相关支出;
4、贷款主体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放款由受托银行执行。
二、按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该方法以申请人当前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平均余额为基础,结合倍数规则确定初步额度。丽水市明确:贷款当月账户近12个月平均余额×20倍;对本市新开立账户未满3年的新市民或35周岁以下青年人,倍数提高至30倍。
1、登录丽水公积金官网,进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平均余额计算表”页面;
2、输入连续12个月的每月账户余额,系统自动计算平均值;
3、将平均余额乘以对应倍数(20或30),得出该方式下的可贷额度;
4、若账户余额不足或为零,此方式不适用,需切换其他计算路径。
三、按缴存年限计算的可贷额度
根据2026年1月施行的新政,公积金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足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已婚申请人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者为准。
1、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时间及累计月数;
2、将累计月数除以12,向上取整得到缴存年数;
3、用缴存年数乘以10万元,得出该方式下的可贷额度;
4、如配偶缴存年限更长,需同步核查配偶缴存记录并采用其年数。
四、按还款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
该方式基于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月收入、现有负债及还贷能力系数综合测算,确保月供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单位月缴存额)×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1、确认当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
2、用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反推月工资总额;
3、将月工资总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相加后乘以40%,再减去其他贷款月还款额;
4、将结果乘以拟申请贷款月数(最长360个月),得出该方式下的可贷额度。
五、按房屋价格与首付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该方式以购房合同价款为基准,扣除最低首付款后剩余部分即为理论最高贷款额。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保障性住房可低至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因地而异,如北京已于2025年12月24日起调整为25%。
1、确认所购房屋类型及网签合同总价款;
2、查清当地最新执行的最低首付比例;
3、用合同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得出该方式下的可贷额度;
4、若为二手房,需取网签价与评估价中的较低值作为计算基数。
六、按贷款最高限额确定的可贷额度
各地设定不同层级的贷款上限,需结合申请人身份、家庭结构、是否使用补充公积金等因素判断。例如郑州家庭首次购房最高可贷130万元,多子女家庭上浮20%达156万元;贵阳普通家庭最高100万元,持有人才卡者可达150万元。
1、确认申请人所在城市及户籍/缴存地归属;
2、判断是否属于多子女家庭、人才引进人员或新市民等特殊群体;
3、查阅当地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贷款限额文件;
4、对照身份类别选取对应最高额度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