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保价服务适用于符合规定的托寄物,易碎品、食品类、无包装物品等不可保价;文件类申报上限为2000/3000元;超2万元不予保价;保价费≤2000元收9.9元,>2000元按0.8%计,国际件按1.8%且最低15元;仅寄付结算;揽收后即时生效且不可退订;全损赔保价金额,部分损按比例赔;须提供发票等完整理赔材料;天灾等不可控因素不赔。

顺丰快递支持保价服务,该服务为寄件人提供托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价值保障。以下是顺丰保价服务的具体规则说明:
一、保价服务适用范围与限制
保价服务仅适用于符合顺丰规定的托寄物类型及价值区间,超出范围的物品无法办理保价。服务不覆盖所有物品类别,且对包装、材质、价值证明等有明确要求。
1、易碎物品如玻璃、陶瓷、石膏、水晶等不可办理保价。
2、不易贮存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时令水果、水产品、特产等食品类)不可办理保价。
3、文件类物品(身份证、护照、票据、档案等)仅限按补办费用申报价值,且申报上限为港币/澳门币2000元(内地流向)或3000元(国际流向)。
4、托寄物价值超过人 民 币2万元(或港币/澳门币100万元至125万元,视区域而定)不予提供保价服务。
5、无合适外包装的包裹类物品(如未使用纸箱装载)不可办理保价。
二、保价费用计算方式
保价费用根据申报价值分档计收,费率透明,最低收费固定,高价值物品按比例收取,确保费用与保障水平匹配。
1、声明价值≤2000元人 民 币时,保价费统一为9.9元/票。
2、声明价值>2000元人 民 币时,保价费=声明价值×0.8%。
3、国际件保价费按声明价值×1.8%计算,每票最低服务费为港币/澳门币15元。
4、保价费与运费绑定结算,仅支持寄付方式(现结或月结),不支持到付或第三方支付。
三、保价生效与责任期间
保价服务具有明确的时间边界和法律效力起点,其责任自揽收完成即刻触发,全程不可单方撤销或中止。
1、保价责任自顺丰揽收托寄物并经收派人员确认接收后即时生效。
2、保价服务一经购买,寄件人不得中途退订、终止或解除。
3、即使寄件人申请退件、中止或终止快递服务,保价费用均不予退还。
4、若托寄物需退回寄件人,除明确声明放弃保价外,回程仍视为保价状态,须另行支付回程保价费。
四、理赔规则与赔偿标准
理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严格依据保价金额与损坏比例核定赔付额度,不覆盖间接损失或不可控因素所致损害。
1、全部遗失或损毁时,赔偿金额=保价金额(但不超过托寄物实际价值)。
2、部分损坏或内件短少时,赔偿金额=保价金额×实际损失占比。
3、申报价值与发票等价值证明不一致时,以较低者作为赔偿依据。
4、理赔必须提供完整资料:保价凭证、商业发票或付款凭证、损坏照片(全景+细节)、清晰面单照片;缺一不可。
5、因天灾、海关扣留、暴乱、系统故障、交通中断等超出顺丰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五、价值证明与申报要求
申报价值必须真实、可验证,顺丰有权随时核验原始凭证,虚报或低报将直接影响理赔结果及费用追补。
1、声明价值≥5000元人 民 币时,必须在托寄时同步提交准确商业发票。
2、声明价值<5000元人 民 币时,可在理赔阶段补交发票,但须确保与申报价值一致。
3、若申报价值高于实际价值,顺丰有权收取保价费差额,并以实际价值为理赔上限。
4、顺丰对托寄物损坏程度拥有单方面评估权,客户不得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