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是区块链项目方通过智能合约发售原生代币以筹集加密资产的行为,基于ERC-20标准,无股权属性,不构成法定金融产品,在我国属非法活动。

一、ICO的基本定义
ICO即首次代币发行,是区块链项目方通过智能合约向公众发售数字代币以筹集加密资产的行为。其发行标的是项目原生代币,通常基于以太坊等公链的ERC-20标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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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CO的运作机制
项目方发布白皮书说明技术方案、资金用途与代币分配规则,投资者使用比特币、以太币等主流加密资产参与认购,智能合约自动完成代币分发与资金归集,全程无需传统金融中介介入。
1、项目方部署符合ERC-20规范的代币合约并设定总供应量与分配比例。
2、在官网或专用页面嵌入交互式认购界面,绑定账户地址发起交易。
3、投资者确认交易后,链上合约验证余额并实时发放对应数量代币至其地址。
三、ICO与IPO的本质差异
IPO发行代表企业所有权的股票,持有人依法享有分红权与投票权;ICO发行的是功能型或实用型代币,不构成股权关系,也不赋予项目决策权,仅作为未来接入项目生态的凭证或服务兑换媒介。
1、股票在沪深交易所等持牌市场挂牌,实行T+1交收与涨跌幅限制。
2、ICO代币流通依赖于中心化或去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无统一上市审核流程。
3、IPO须经证监会前置核准并强制披露三年审计财报,ICO在我国被明确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四、ICO的参与门槛与合规现状
ICO原则上无身份核验环节,仅需具备支持对应链的地址即可发送加密资产参与。部分项目会设置白名单或KYC流程,但非法定强制义务。
1、境内主体不得组织或参与ICO融资,任何宣称合规境内ICO均属违规操作。
2、境外项目若面向中国居民开放认购,其运营主体未取得我国金融监管许可,相关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3、投资者使用境外交易所账户参与时,需自行承担链上交易不可逆及代币归零风险。
五、ICO代币的核心属性
代币主要用作未来接入项目生态的凭证或服务兑换媒介,其价值锚定于项目实际落地能力与社区共识强度,而非发行人资产背书或现金流承诺。
1、功能型代币可解锁平台特定服务权限,如存储空间、算力调用或API访问额度。
2、治理型代币赋予持有者对协议参数调整、升级提案等链上投票权,但不涉及公司治理。
3、所有代币均不具备法定偿债义务,亦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收益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