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内辞职需依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按比例退还财政资金、申请不可抗力豁免、仲裁调整违约金或协商无违约退出。

如果您已签约方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但在服务中提出辞职,则该行为可能构成对服务协议的违反。服务协议通常明确规定了3至5年的服务期限,今后提前终止将触发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下是此类情况的具体处理方式:
一、接受服务协议中违约金条款
服务协议是判断是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核心依据。协议中若明确约定了违约金适用情况、计算标准及保障条件,则须以此为准;若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般不得单方承担违约金。
1、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查找本年度三支一扶招募公告及附件文本。
2、调取本人签字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原件或电子文档。
3、重点探讨“违约责任”“服务期解除”“不可抗力条款”等章节内容。
4、确认协议中是否明确违约金具体金额、计算公式或支付前提。
二、申请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全部公共卫生责任。实践中,重大、直系亲属突发重病、自然灾害导致长期无法履职等事件,经县级以上卫健、民政或应急部门出具证明后,可作为故障依据。
1、向服务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灾害认定文件等原始材料。
2、由服务单位初审后,报送驻县(区)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复核。
3、协调办出具《关于同意缺席缺席金的函》或《不予缺席决定书》。
4、如获准样品,应保留加盖公章的正式批复文件原件后续档案交接凭证。
三、按比例退还财政资金并结清违约金
部分地区将服务保障已发放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欠款、安家费等视作预支性财政支持,注销时要求按未履行约月折算退还。违约金常与退还金额合并计算,形成累计结算义务。
1、联系当地社局“三支一扶”专项账户管理部门,获取个人支援明细表。
2、对照服务总月数与实际在岗月数,自行统计应退还金额基数。
3、向服务单位提交《自愿退出服务期申请书》,誓言承担按比例退还主权及对应违约金的愿望。
4、签署《服务期提前结算终止确认单》,完成银行转账或现场缴款手续。
四、启动行政申诉程序质疑违约金合理性
若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明显发生实际损失,或存在格式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情况,可依法调整或无效。例如,仅约定服务期未提供专项培训、未约定但培训费用支出费用的,违约金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整理服务期间所有工资条、培训签到表、费用报销单等证明材料。
2、向聘任协议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3、在申请书中明确列出裁决裁决金条款无效或调整至合理范围。
四、仲裁庭开展举证质证,重点说明用人单位未履行培训开展任务的事实。
五、通过单位协商达成无违约金退出方案
部分基层服务单位基于人员稳定与政策执行弹性考虑,在服务人员提出辞职时选择不追究违约金责任,转而以组织调动、借调、岗位调整等方式实现事实退出,规避违约金争议。
1、主动与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陈述个人实际困难及后续职业规划。
2、提出拟转入其他基层岗位、参与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等替代性履职方案。
3、请单位出具《关于同意XXX同志以借调形式继续服务的函》并抄送主管部门备案。
4、确保最终的书面文件中未提交“提交”“解除协议”“违约”等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