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六条件: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正常;所购住房为自住、权属清晰、非亲属交易、非第三套及以上;借款人有稳定收入(月还款不超家庭月收入60%)和良好信用(无当前逾期、24个月内不超6期连续逾期等);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全国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已婚须双方均符合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核心是“缴存合规、购房真实、还款可靠、担保有效”。不是只要交过公积金就能贷,也不是买了房就自动能办。关键看是否同时满足时间、身份、房产、信用、收入和家庭套数这六方面硬性条件。
连续缴存满6个月且账户正常
这是最基础的门槛。必须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最近一次缴存月份距贷款申请当月不能超过1个月。断缴、补缴、挂靠缴存都不算连续缴存。退休人员需在退休前有缴存记录。
所购住房必须是自住且权属清晰
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本人及配偶的自住住房。以下情况不能申请:
- 购买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住房
- 离婚两年内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
- 所购房屋存在查封、权属纠纷或未完成项目备案(期房需开发商已在公积金中心登记)
- 继承、赠与、析产取得的房产
-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以全国公积金贷款记录+本地住房套数综合判断,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按二套房执行。
借款人需具备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月还款额(含其他贷款)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这里月收入包括工资总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信用方面要求:
- 当前无逾期未还贷款或担保代偿记录
- 近24个月内无连续逾期超6期,或近60个月内累计逾期不超24期
- 无呆账、展期、以资抵债、被起诉等重大不良记录
家庭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未超使用次数
夫妻双方名下不能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最多2次,第3次起不予受理。多子女家庭虽可上浮额度,但不豁免次数限制。已婚家庭共同申请时,须双方都符合缴存、信用、无贷等全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