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有五种方法:一、通过App首页入口首次填报;二、用“一键带入”复用上年信息;三、手动修改或新增某项扣除;四、分项准备佐证材料;五、注意七项扣除的互斥关系与额度限制。

如果您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但尚未完成填报或对操作流程不熟悉,则可能是由于对七项扣除项目对应条件、材料要求及App操作路径不够明确。以下是完成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具体方法: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入口填报
该方式适用于首次填报或需新增扣除项目的纳税人,系统将引导完成全部信息录入与验证。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使用实名认证账号登录。
2、在首页顶部横幅中点击“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提示条,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界面。
3、点击“去确认”,再点击“去确认”二次确认,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页。
4、若此前未填报过任何项目,点击页面底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按钮,选择对应扣除类型开始填写。
二、使用“一键带入”功能快速复用上年信息
该方式适用于2025年已填报且2026年信息无变化的纳税人,可避免重复录入,提升效率并降低错填风险。
1、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点击“一键带入”按钮。
2、在弹出的确认对话框中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将2025年度已填报信息导入至2026年度。
3、核对带入信息是否准确,如无误,点击“一键确认”并再次点击“确认”完成提交。
三、手动修改或新增某一项扣除信息
该方式适用于家庭结构、居住地、教育阶段等发生变动的情形,例如新增婴幼儿照护、子女升入小学、父母年满60周岁、新购住房或更换租房城市等。
1、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中,点击“填报记录”,查看已填报项目列表。
2、找到需修改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点击进入“填报详情”页面。
3、点击右上角“修改”按钮,按最新实际情况更新信息,包括子女入学时间、学校名称、被赡养人身份证号、租赁合同起止日期等。
4、如需新增项目,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主页面直接选择对应项目(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年度选择“2026”,根据系统提示逐项填写。
四、分项准备对应佐证材料
虽然App填报阶段通常无需实时上传材料,但税务机关可能在后续核查中要求提供,提前备妥可确保扣除资格有效、避免补税风险。
1、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或“子女教育”时,需准备婴幼儿/子女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2、填报“赡养老人”时,需准备被赡养人身份证件及年满60周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
3、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时,需准备贷款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贷款期限及产权证明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
4、填报“住房租金”时,需准备租赁合同、出租方身份信息及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声明。
5、填报“继续教育”时,学历教育需确认学籍状态;职业资格教育需准备证书名称、编号及发证机关信息,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6、填报“大病医疗”时,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并截图个人负担金额,确保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累计超1.5万元。
五、注意七项扣除的关键限制条件
不同项目存在互斥关系或额度上限,错误填报可能导致扣除无效或引发后续更正要求。
1、“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不可同时享受,须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择一填报。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与“子女教育”均按每孩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夫妻双方须约定分摊方式(平均或全额),不可重复申报。
3、“赡养老人”扣除中,独生子女可享每月3000元全额扣除,非独生子女须与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每人上限1500元。
4、“大病医疗”仅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合规医疗支出,且须在年度汇算时据实申报。
5、“继续教育”中学历(学位)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为48个月,职业资格教育仅限取证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