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起新能源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税率5%,单辆减税额不超1.5万元;计税价为发票价÷1.13,应缴税额=计税价×5%,超1.5万元则按1.5万元缴纳。

如果您计划在2026年购买新车,购置税计算方式已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再沿用以往的单一税率或全额免税模式。以下是准确适用当前政策的计算方法与减免规则:
一、新能源乘用车购置税计算与封顶规则
2026年起,新能源乘用车购置税实行减半征收,法定税率为5%,但设置单辆车最高减税额1.5万元的硬性上限。计税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不含税价”为准,即发票价÷1.13。实际应缴税额按该计税价格×5%计算,若结果超过1.5万元,则仅需缴纳1.5万元,超出部分不予减免。
1、获取购车发票,确认“价税合计”金额;
2、用发票价除以1.13,得出不含税价(即计税价格);
3、将不含税价乘以5%,得出理论应缴购置税;
4、对比该数值与1.5万元:若≤1.5万元,则按此数缴纳;若>1.5万元,则实际缴纳额固定为1.5万元。
二、燃油乘用车购置税分档计征规则
燃油车购置税不再统一适用10%税率,而是依据排量与不含税价实施阶梯式征收。核心判断逻辑为:先看排量是否≤1.6L,再看不含税价是否≤30万元(对应发票价约33.9万元)。两者同时满足才适用7.5%优惠税率;任一条件不满足,则按更高档位执行。
1、查清车辆整车型号对应的发动机排量(以《公告》参数为准);
2、计算发票价÷1.13,得出不含税价;
3、若排量≤1.6L且不含税价≤30万元,适用7.5%税率;
4、若排量>1.6L但≤2.0L,或不含税价>30万元,适用10%税率;
5、若排量>2.0L,无论车价高低,一律适用12%税率。
三、进口新能源车购置税特殊计税方式
进口新能源车不适用发票价÷1.13公式,其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者复合构成,且2026年同样执行5%税率与1.5万元减税上限。由于进口车无增值税抵扣环节,计税基础显著高于同价位国产车,需单独核算。
1、确认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价格核定书》所载金额;
2、按实际适用关税税率(如25%)计算应纳关税;
3、将关税完税价格与关税之和,除以(1-消费税税率),得出含消费税计税价;
4、将该计税价乘以5%,再与1.5万元比对,取较小值为最终应缴额。
四、购置日期认定与开票时间关键提示
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适用与否,严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而非提车时间或付款时间。2025年12月31日24时前完成开票的新能源车,仍可享受全额免税;2026年1月1日零时起开票的,全部纳入5%减半征收范围。
1、购车合同中须明确约定开票时限,避免经销商延迟开票导致政策错失;
2、如遇跨年促销,要求销售方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票开具并交付;
3、电子发票需查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确认开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
4、纸质发票需核对发票代码、号码及右下角开票日期栏,确保无误。
五、换电车型购置税专项扣除规则
采用换电模式的新能源车,其动力电池不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该政策延续执行,但需满足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明确标注“车电分离”技术路线,且销售合同与发票中须单独列示电池价格。
1、查阅车辆《公告》技术参数页,确认是否注明“支持换电”及“车电分离”;
2、核对购车合同中电池价格是否作为独立条款列明;
3、检查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是否分别注明“整车”与“动力电池”,且金额分开;
4、计算购置税时,仅以“整车”不含税价为基数,动力电池价款全额剔除不参与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