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收入”栏需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分别准确填写:工资薪金填实际发放总额;劳务报酬填含税全额;稿酬分笔填合同金额;特许权使用费须换算为含税收入。

如果您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对“收入”栏次如何填写存在疑问,则可能是由于未准确区分收入类型、未核对预填数据或遗漏应税项目所致。以下是具体填写方法及对应示例:
一、确认收入来源类型并归类填写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类,系统通常已按扣缴义务人报送信息预填,但需人工核对是否完整、归属是否正确。例如,同一笔收入被重复报送或误标为劳务报酬而非工资薪金,将影响计税结果。
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
2、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逐项查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个模块的明细数据。
3、点击任一收入金额,可展开查看该笔收入的支付单位、税款所属期、收入金额、已缴税额等原始凭证信息。
4、若发现某笔收入非本人取得,点击【申诉】并选择“从未取得该笔收入”;若属漏报,需切换至【标准申报】后手动【添加】。
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示例
工资薪金为累计预扣法计税,系统一般自动归集全年12个月数据。填写时以实际发放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金额为准,不含未发、暂扣或报销款。
1、示例:张三2025年在A公司任职,每月实发工资12,000元,含基本工资8,000元、绩效奖金3,000元、交通补贴1,000元(计入工资总额征税)。
2、全年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应填写144,000元(12,000×12),不可拆分为“基本工资”与“奖金”分别填报。
3、如2025年12月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须单独点击“工资薪金”金额进入明细页,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确认采用“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系统将据此生成不同申报路径。
三、劳务报酬所得填写示例
劳务报酬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系统预填数据可能未剔除税费或合同约定净额,需按税法口径还原。
1、什么是店中店?店中店是全诚商多用户版的一大特色,它既是独立的个体,又具有群集功能。我们做个例子说明:假设尊贵的您现实生活中租赁了一个店面,店面空间很大,您可以把您的店面分割成很多独立空间再向别人转租,这样您可以额外获得一部分租赁费用收入,借以减少你的个人租赁费用投入,还能起到活跃销售场所的气氛,俗话说:货卖一堆吗。你租赁的店面可以完全分割成很多空间向外转租,也可以自己保留一块空间为自己销售商品
1、示例:李四为自由撰稿人,2025年向B杂志社提供稿件,合同约定稿费20,000元(含税),B社代扣代缴个税3,200元,实际到账16,800元。
2、申报时,“收入”栏应填写20,000元,系统自动计算“收入额”为16,000元(20,000×80%)。
3、不可填写到账金额16,800元,否则导致收入额计算错误,多缴税款。
四、稿酬所得填写示例
稿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再减按70%计算收入额,属双重减除,系统已内置公式,但需确保原始收入数值准确。
1、示例:王五出版图书一本,出版社分两次支付稿酬:2025年6月付80,000元,11月付40,000元,合计120,000元。
2、申报时,“稿酬所得”收入栏应分别填写80,000元和40,000元,不可合并为一笔120,000元录入,否则影响各期专项附加扣除分摊与税款计算逻辑。
3、系统将自动计算每笔稿酬的收入额:80,000×80%×70%=44,800元;40,000×80%×70%=22,400元。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填写示例
特许权使用费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费用,收入额即为计税依据。
1、示例:赵六授权某企业使用其专利技术,2025年9月一次性收取使用费50,000元,合同注明“税后净额”。
2、需先换算为含税收入:50,000÷(1−20%)=62,500元,此62,500元为申报“收入”栏应填数值。
3、若未换算直接填写50,000元,系统将按50,000元计算费用扣除(50,000×20%=10,000),导致收入额虚低,少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