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身份被冒用应立即申诉:一、个税app申诉任职信息;二、申诉不实收入;三、线下提交书面申请;四、拨打12366加急处理;五、向冒用单位寄送告知函并留存证据。

如果您在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时,发现系统中存在从未任职、未取得收入或不知情的申报记录,则极可能遭遇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形。以下是针对虚假申报发起异议申诉的具体处理流程:
一、通过个税APP发起任职受雇信息申诉
该方法适用于发现陌生企业出现在“任职受雇信息”列表中,且确认从未在该单位任职或已离职超过合理期限。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从您的任职信息中移除,不影响后续汇算清缴数据归集。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使用本人实名认证账号登录。
2、点击底部【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
3、选择【任职受雇信息】,查看全部单位列表。
4、找到需申诉的企业名称,点击进入详情页。
5、在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诉】按钮。
6、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诉类型:“从未在职”或“曾经在职”;若选后者,须准确填写离职时间。
7、在补充说明栏中如实填写至少5个字符的理由,例如“本人从未入职该单位,无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
8、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诉。
二、对不实收入纳税明细发起申诉
该方法用于处理显示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但实际未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虚假申报记录。申诉通过后,对应收入将不计入综合所得,直接影响退税金额核定。
1、在个税APP首页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2、选择查询年度(如2024年)及所得类型(如“工资薪金”)。
3、浏览明细列表,定位到可疑收入条目。
4、点击该条目右侧【申诉】按钮。
5、系统自动识别支付单位,确认无误后选择申诉情形:“从未在职”(推荐用于完全无关单位)或“曾经在职”(需同步注明离职时间)。
6、填写补充说明,明确指出该笔收入非本人取得,系身份信息被冒用所致。
7、提交前再次核对信息,点击【确认提交】。
三、同步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异议申诉申请
当线上申诉响应迟缓、涉及多个单位或需调取原始办税人信息时,应配合线下渠道强化维权效力。税务局可据此启动稽查程序,追溯违法申报源头。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2、在导税台申领并填写《异议申诉申请表》,勾选“任职受雇信息异常”或“收入信息不实”类别。
3、主动提出调取申报明细请求,重点注明需获取:违法申报时间、办税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报IP地址或设备标识。
4、现场提交已在线发起申诉的截图凭证(含申诉编号),作为佐证材料。
5、索取受理回执,并记录窗口编号与经办人员工号。
四、拨打12366热线申请加急处理
该方式适用于退税截止日前紧急处置、多条异常记录集中爆发或线上申诉状态长期滞留“待受理”情形。12366坐席可直连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触发内部加急流转机制。
1、拨打全国统一纳税服务热线12366,按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服务”。
2、向坐席人员清晰陈述:“本人正在办理2024年度个税汇算,发现被冒用身份申报收入,已在线申诉但未获及时反馈,申请加急核查”。
3、提供身份证号、申诉编号、被冒用单位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已知)。
4、要求坐席生成工单并告知预计反馈时限,同时索要工单编号。
5、挂机后留意手机短信,税务机关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推送初步核查结果。
五、向冒用单位寄送《告知函》并保留送达证据
在掌握违法企业准确注册地址后,可依法对其施加直接压力,促使其主动撤回虚假申报。此步骤虽非强制流程,但能显著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并为后续法律追责留存关键证据链。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目标单位完整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起草《告知函》,载明:被冒用身份事实、具体申报月份与金额、要求删除虚假记录的法定期限(建议7日)、逾期未处理将依法提起诉讼。
3、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寄件单注明文件名称为“关于立即撤销冒用XXX身份进行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的告知函”,收件人写明法定代表人全名。
4、保留EMS官网物流截图及签收凭证,签收信息须显示“单位前台”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字样。
5、若7日内未获回应或未完成更正,可凭上述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涉税事项调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