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考后审核需准备六类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成绩单、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属地证明(非户籍地报考者提供),并按线上或现场方式完成核验。

如果您已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或初级),但尚未完成考后资格审核,则需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及相关地方平台提交材料并完成核验。以下是具体操作路径与执行方式:
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确认成绩与审核通知
该网站是成绩发布与审核指引的官方源头,所有考后审核启动均以成绩公布为前提,考生须先核实本人三科成绩是否全部达到60分及以上,并查看页面弹出或公告栏中关于所在考区的审核时限、方式及材料清单提示。
1、访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2、点击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号和验证码,进入个人成绩页面;
3、在成绩页面下方或右侧区域查找“考后资格审核通知”或“资格审核入口”链接,部分省份会直接跳转至本省财政厅审核系统;
4、若未显示审核入口,需同步查阅报考所在地财政局官网或会计管理专栏发布的正式审核公告。
二、准备并上传/提交六类核心审核资料
资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直接决定审核成败,不同地区对材料组合有差异化要求,但以下六类为高频必需项,须按原件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格式备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可替代,但须含照片且在有效期内);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含毕业证、学位证;非全日制学历需同步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的考试成绩单(加盖系统水印)(建议打印两份,一份上传、一份备用);
4、报名信息表(须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报名系统已关闭无法补打,须联系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开具证明);
5、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模板通常可在财政局官网下载,内容须明确起止时间、岗位名称、职责描述;部分地区额外要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继续教育记录);
6、属地证明材料(仅限非户籍地报考人员)(如居住证、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依当地公告为准)。
三、选择线上审核或现场审核两种路径
当前多数考区已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但仍有部分地区保留现场核验环节,考生须严格依据本地通知选择对应方式,不可跨类型操作。
1、线上审核:登录指定平台(如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https://ausm.mof.gov.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后,在“资格审核”模块逐项上传上述六类材料扫描件,系统自动触发初审;
2、线上审核:上传后留意短信或平台站内信,审核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状态更新后可查“审核通过”或“待补充”;
3、现场审核:按公告指定时间携带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财政办公大楼或会计考试服务窗口办理;
4、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比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当场签署《真实性承诺书》,部分考区要求同步采集指纹或拍照存档。
四、处理审核未通过情形
审核不通过通常源于材料缺失、信息不一致或年限计算错误,系统将标注具体原因,考生须在规定补审截止日前完成修正,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针对“学历验证失败”:重新上传学信网备案表,确保验证码在有效期内(通常为6个月);
2、针对“工作年限不足”:补充提供加盖公章的早期会计岗位聘用文件、工资单、个税缴纳记录等佐证材料;
3、针对“属地信息不符”:更换为最新有效居住证或补缴满3个月社保凭证;
4、针对“报名信息表无公章”:返回原单位补盖章,或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五、确认审核结果并等待证书发放
审核状态变为“合格”即代表资格核验完成,后续流程由人社与财政部门协同推进,考生无需再行操作。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本省财政厅会计管理专栏,进入“审核结果查询”页面;
2、输入身份证号与验证码,查看状态是否显示为“审核通过”;
3、关注当地财政局或人社局官网发布的证书发放通知,确认领取方式(邮寄到付或现场领取);
4、证书发放时间通常为成绩公布后5个月左右,具体以各地公告载明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