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从2025年11月起实施春秋假制度,2026年春季学期全面执行;春假定于4月清明前后3天,秋假固定在11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五,各3天且不占用寒暑假,教学总时长不变。

四川省已明确从2025年11月起在全省中小学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2026年春季学期起全面执行。春假、秋假各3天,不占用寒暑假,教学总时长保持不变。
春假安排:4月清明前后连休
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4月,与国务院公布的清明节假期衔接:
- 2026年清明假期为4月4日(周六)至4月6日(周一),共3天
- 春假即嵌入其中,统一为这3天,不额外调休
- 学校可结合本地实际,在保证课时前提下灵活微调,但不得晚于4月上旬
秋假安排:11月第二周周三至周五
秋假固定在每年11月第二周的教学周内,具体为该周的周三、周四、周五三天:
- 2026年秋假对应日期为11月11日(周三)至11月13日(周五)
- 若与周末连休,可形成5天小长假(11月11日—15日)
- 允许对接农忙季或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如遇当地重要节庆可顺延1周,需提前报备教育主管部门
执行要点:不增负、不调课、不补课
春秋假从每学期原有一周的“学校机动时间”中统筹划出,保障教学刚性要求:
- 义务教育阶段全年教学周仍为18周,高中为19周,无缩减
- 严禁在春秋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 鼓励开展劳动实践、乡土研学、家庭陪伴等非学科类活动
- 民族地区学校可依风俗将春假与藏历新年、火把节等结合,秋假可服务采茶、收割等农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