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鉴定中克拉与毫克换算须采用国际标准:1克拉=200毫克;小于1克拉可用“分”辅助(1分=2毫克);旧制克拉(1ct≈205.3mg)仅用于历史文献校正。

如果您在珠宝鉴定过程中需要将宝石重量从克拉转换为毫克,但不确定换算依据或存在数值偏差,则可能是由于未采用现行国际标准值。以下是珠宝鉴定中克拉与毫克换算的规范方法:
一、采用国际标准换算关系进行计算
现行国际标准规定,1克拉(ct)严格等于200毫克(mg),该定义自1907年巴黎公制会议确立后沿用至今,是全球珠宝检测机构、GIA证书、ISO 8655-5文件及所有正规交易中唯一认可的换算基准。所有克拉数值均可通过乘以200直接得出对应毫克值,反之亦然。
1、确定待换算的钻石克拉数,例如:0.85克拉。
2、将克拉数乘以200,即0.85 × 200 = 170毫克。
3、若已知毫克值需转为克拉,例如360毫克,则用毫克数除以200,即360 ÷ 200 = 1.8克拉。
二、利用“分”单位进行辅助换算
为提升对小于1克拉宝石的标示精度,行业将1克拉等分为100分,每1分对应0.01克拉,即2毫克。该细分方式可避免小数运算误差,广泛用于戒指主石、副石及碎钻的标注与鉴定报告中。
1、将克拉值转换为“分”,例如0.42克拉 = 42分。
2、将“分”数乘以2,即42 × 2 = 84毫克。
3、若已知158毫克,先除以2得79分,即对应0.79克拉。
三、识别并校正旧制克拉值(仅限历史文献比对)
1907年以前部分国家和地区曾使用旧克拉标准,1克拉约等于205.3毫克。该数值不适用于现代鉴定与交易,但在处理古籍、老式证书或博物馆藏品数据时需识别并校正,以防误判重量参数。
1、确认原始标注是否注明“旧制”或出自1907年前文献,例如“0.95克拉(旧制)”。
2、将其乘以换算系数1.0265,即0.95 × 1.0265 ≈ 0.9752克拉(现制)。
3、再将现制克拉值乘以200,得0.9752 × 200 ≈ 195.04毫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