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增值税免税申报等四类税费申报流程:含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自动免税、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一键零申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通知书填报、自然人经营所得季度预缴申报。

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季度申报
如果您是广州地区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且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系统将自动识别并适用免税政策。该流程适用于仅开具3%征收率普通发票、无专票、无不动产销售等特殊业务的情形。
1、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通过“广东税务”APP扫码或CA证书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在首页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系统自动带出本季度开票数据,核对“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或“货物及劳务”栏次是否准确归类。
4、确认“免税销售额”栏已自动填列且金额与开票汇总一致,附加税费栏显示“减免依据:主税为0”。
5、点击“申报”,如无应纳税额则直接完成;如有代开专票产生税款,系统跳转至缴款页面,支持银联或三方协议支付。
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确认式/补录式)
该流程面向已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数据稳定、当期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均为零或可由系统自动预填的企业。系统根据历史行为智能匹配申报模式,大幅减少人工录入。
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2、若符合“一键零申报”条件,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自动进入填报界面。
3、填写【季末从业人数】和【季末资产总额(万元)】;若为当年一季度,还需补录【季初从业人数】和【季初资产总额】。
4、系统自动同步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字段,无需手动输入。
5、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生成申报结果并提示完成声明确认。
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该流程专为税务机关已下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知书》的企业设计,无需报送完整财务报表,仅需按核定方式填报关键指标,操作路径简洁明确。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2、系统自动读取核定信息,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应纳所得税额计算方式等。
3、在申报表中准确填写【税务机关确定的本期应纳所得税额】,该数值须与核定通知书载明金额完全一致。
4、同步填报【季末从业人数】和【季末资产总额(万元)】,数据应与实际经营状况相符。
5、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校验核定文书有效性及金额一致性,通过后即时生成回执。
四、自然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季度预缴申报
该流程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等,按季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系统支持收入与成本自动归集,避免重复录入。
1、使用自然人身份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选择“生产经营所得”模块。
2、点击【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季度预缴申报】,系统提示选择所属期起止时间,选定本季度范围。
3、点击“导入收入数据”,系统自动抓取已申报的增值税开票信息及银行流水标记为经营性收款的数据。
4、手工补充未开票收入、成本费用凭证,并在附表中勾选“允许扣除的业主费用”或“从业人员工资薪金”等项目。
5、确认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点击【计算税款】后核对系统生成的应纳税额,点击【申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