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注销前须完成三项基础检查:一、准确选择注销原因并启动预检;二、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全部发票;三、报送完整财务报表并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备案。

如果您在电子税务局中准备办理企业税务注销,但尚未完成前置核查,则需先执行注销预检操作。预检是系统自动校验企业是否满足即办注销条件的关键环节。以下是开展注销预检及清算注销前必须完成的三项基础检查步骤:
一、确认注销原因并进入预检入口
注销预检启动的前提是准确选择适用的注销原因,系统将据此调取对应校验规则。非跨区纳税人可选全部原因,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纳税人仅限展示其适配原因。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功能菜单。
2、在清税申报界面查看并确认注销原因选项。
3、若注销原因为【01依法解散】、【0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0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0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1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或【99其他注销原因】,直接点击【预检】按钮。
4、若注销原因为【10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需先在信息填写界面录入批准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字段,再点击【预检】。
二、结清税款与缴销发票检查
系统在预检过程中会实时比对金税三期核心征管数据,若存在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或未缴销发票,将直接拦截预检流程并提示补正。
1、进入电子税务局【税费缴纳】模块,查询并缴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确保“欠税余额”显示为零。
2、进入【发票管理】-【发票缴销】,核对剩余空白发票及已开具未验旧发票数量,按系统提示完成全部缴销操作。
3、在【发票查询】中验证已缴销发票状态是否为“已缴销”,且无红字发票未处理记录。
三、财务报表与清算备案状态核查
预检系统同步校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送完整性及企业所得税清算备案状态,两项任一缺失均导致预检失败。
1、进入【财务报表报送】模块,确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已成功提交且审核通过,状态显示为“已申报”。
2、如企业已进入清算程序,须提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填写清算备案日期、清算结束日期(须在申请日起7至15日内)及清算原因后提交。
3、提交后返回主界面,在【我的消息中心】确认收到“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提交成功”提示,且企业状态已变更为“清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