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先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再依次进入三方协议签订模块、填写关键字段、完成网签授权验证,最后测试协议可用性,全流程确保税款扣缴授权合法有效。

如果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完成税款扣缴的授权,但尚未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扣款协议,则需通过网签方式完成三方协议的正式签署。以下是具体操作路径与执行步骤:
一、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该步骤是签署三方协议的前提条件,系统必须先掌握纳税人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才能生成并验证协议。未完成账户备案的纳税人无法进入三方协议签订界面。
1、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使用企业身份或跨区域报验户身份进入。
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点击【新增存款账户】,按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回执单如实填写以下信息:账户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完全一致)、账号(12位以上数字)、开户银行全称(精确到支行)、银行行号(12位)、账户性质(通常选“基本存款账户”)。
4、行政区划选择须由省级逐级下拉至市级,避免直接选择区级导致开户行信息无法匹配。
5、确认所有字段无误后点击【提交】,等待系统返回“备案成功”提示。
二、进入三方协议签订模块
账户备案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基础信息至三方协议模块,确保银行账户数据来源唯一且可校验。
1、返回【我要办税】首页,再次进入【综合信息报告】。
2、点击【三方协议签订】,或在右上角搜索框输入“三方协议签订”快速定位。
3、若为跨区域报验户,需先在事项列表中找到对应外经证编号,再进入其专属办理页面操作。
4、点击【新增协议】,系统自动带出已备案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号前六位与后四位、银行行号。
三、填写并提交协议关键字段
本环节需准确录入税务征管所需的识别与控制参数,任何错填将导致验证失败或协议无法关联申报表。
1、核对并补充【缴费人识别号】(即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选择【所属期】,默认为当前自然月,不可手动修改为历史月份或未来月份。
3、在【批扣标志】选项中,根据实际需求勾选:“所有非批扣”(支持自主选择缴款时间与方式)或“所有批扣”(系统按期自动扣款)。
4、确认税务机关名称与后续拟缴款的申报表所属税务机关完全一致,不一致则协议无效。
5、点击【保存】暂存信息,再点击【提交验证】发起后台校验流程。
四、完成网签授权与验证
该步骤触发税务机关、商业银行与纳税人三方之间的实时通信与电子签名认证,是协议生效的法定环节。
1、系统跳转至【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点击【确定】进入签约流程。
2、点击【发起签约】,系统调取银联或商业银行接口进行身份核验。
3、输入预留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验证码5分钟内有效,超时需重新获取。
4、校验通过后,页面显示“协议申请已提交”,同时生成唯一的三方协议编号。
5、返回【三方协议签订】主界面,点击【查询机构所在地三方协议】,查到状态为“验证通过”即表示签署完成。
五、验证协议可用性
签署完成后需立即测试协议是否能被申报模块识别并调用,避免因缓存延迟或配置遗漏导致首次扣款失败。
1、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清缴税款】。
2、选择任一已完成申报且处于待缴状态的税种,点击【立即缴款】。
3、缴款方式中应出现已签约的银行账户选项,并显示“三方协议扣款”字样。
4、勾选该方式后点击【确认缴款】,系统弹出“正在调用银行接口”提示即表明协议已激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