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创业农民工申领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需满足四项硬性条件:所创经营主体为合法登记类型、正常运营满6个月、带动3人以上就业半年、人均月收入达1000元;补贴标准5000元/户,同一人员仅享1次;须备齐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及工资发放佐证材料、个人承诺书等;可线上通过省级政务服务网或“微孝就业”小程序申报,线下至属地人社窗口办理;初审6个工作日、公示7天、拨付7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果您是2026年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在乡镇及以下区域创办经营主体,但尚未申领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则可能是由于申报条件未完全满足或申报流程不熟悉。以下是针对该情形的实操性申领指南:
一、确认申领资格与补贴标准
返乡创业农民工申领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须同时满足注册登记、运营时长、带动就业及收入门槛四项硬性条件。补贴金额统一为5000元/户,且同一人员仅可享受1次。
1、所创经营主体须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合法登记类型;
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须正常运营满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仍在持续经营;
3、须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
4、带动就业人员人均月收入须达到:进城创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不低于1000元。
二、准备核心申报材料
材料完整性直接决定初审是否通过。所有复印件均需核验原件,部分佐证材料可依地区政策豁免。
1、填写并打印《农民工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申请表》(按属地人社部门提供模板);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址须为农村);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地址须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
4、提供企业生产经营佐证材料:纳税证明或近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账单;如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免于提供;
5、提供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免于提供工资流水;
6、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未在广西或其他省份其他县区重复申领过同类创业扶持补贴。
三、选择适配申报渠道
各地开通线上线下双轨通道,申报路径存在地域差异,需按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归属选择对应入口。
1、线上申报:登录属地省级政务服务网(如“湖南政务服务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进入“一件事服务→创业补贴申领”模块,完成实名认证后上传材料;
2、线下申报:携带全套纸质材料至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交;
3、特殊通道:孝感市支持通过“微孝就业”小程序全程线上办理;重庆市需通过“渝快办”登录“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进入“政策申报→单位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补贴”路径办理;
4、注意:所有申报均须以单位名义登录系统,非个人账号操作;若为派遣员工,须选择实际用工单位作为申报主体。
四、应对常见退回情形
材料被退回多因信息不一致或时效不符,需逐项核验关键字段是否准确、有效、可验证。
1、检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是否在申请日往前推算的6个月至18个月区间内;
2、核对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工资流水周期是否覆盖连续6个月;
3、确认银行账户信息为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经营主体基本账户;
4、验证身份证住址是否属于乡镇以下行政区域,若为城镇户籍但实际成长于农村,需补充村委会出具的农村居住证明;
5、若经营主体涉及多个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实际控制关系,并附出资证明文件。
五、关注受理与资金拨付节点
各级人社部门执行标准化时限管理,从受理到资金到账全程可预期,避免因等待不明而延误后续安排。
1、县(市、区)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须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初审通过后,须在政府网站或服务大厅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4、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若无该账户,须提供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