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一平台业绩申报被退回需依系统审核意见逐条修改:登录查退回原因→对照常见问题核查材料→重新上传盖章扫描件并修正字段→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关注“待审核”至“已入库”状态更新。

如果您在四库一平台提交的业绩申报被退回,说明材料或信息未满足审核要求,系统已中止入库流程。以下是查明退回原因并完成修改申报的具体操作路径:
一、登录系统查看退回意见
退回原因必须以系统内“审核意见”原文为准,不可凭经验猜测。该意见是后续所有修改工作的唯一依据。
1、使用企业CA锁或账号密码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2、进入“我的业绩”或“业绩补录”模块,定位状态为“退回修改”的项目;
3、点击“查看详情”,在审核记录栏中逐条阅读地市初审/省级复审出具的退回意见原文;
4、确认退回类型:属于材料缺失类、逻辑矛盾类、盖章不全类、时间倒置类,还是资质匹配类问题。
二、对照常见退回原因逐项核查
多数退回源于基础性硬性缺陷,需严格比对原始证明文件与平台填报字段的一致性,不得主观推断或自行补全。
1、检查施工合同扫描件是否包含甲乙双方完整名称、工程范围描述、合同金额大写与小写、签署日期、骑缝章及单位公章;
2、核对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具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签字页及单位公章,且无涂改、缺页、模糊不清;
3、验证开工日期是否不早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竣工日期是否晚于开工日期且与验收报告一致;
4、确认工程款支付凭证是否为银行回单或财政拨款凭证原件扫描件,且至少三笔,每笔均体现付款方全称、收款方全称、金额、用途注明“工程款”;
5、排查影像资料是否为施工现场实拍图,含时间水印,主体结构、封顶、竣工三个阶段各两张,画面清晰可辨工程特征。
三、重新上传材料与修正填报信息
修改必须基于退回意见原文逐条响应,上传文件须覆盖全部缺失项,不得以“情况说明”替代法定要件。
1、在“退回修改”页面点击“重新编辑”,仅允许修改被指出的问题字段,其余已通过项禁止变动;
2、删除原上传的不合格文件,在对应栏目重新上传PDF或JPG格式、单个≤10MB、内容完整无遮挡的扫描件;
3、若涉及金额、日期等关键数据修改,须同步更新所有关联材料中的对应信息,确保合同、验收报告、付款凭证三者数值完全一致;
4、所有补充材料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在备注栏填写“根据X月X日退回意见第X条补充”;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系统生成新提交时间戳。
四、关注审核时效与状态更新
修改后重新提交不重置审核周期,仍沿用原受理序号,但起算节点为本次提交时间。
1、重新提交后状态变更为“待审核”,市级初审时限仍为5个工作日,自本次提交时刻起计;
2、登录系统每日查看“审核结果”栏目,状态由“退回修改”变为“已入库”即表示成功;
3、若10日内未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关闭该项目补录入口,显示“逾期未处理,补录终止”;
4、如二次提交仍被退回,须下载最新版《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材料清单(2026年修订)》逐项复核,不得再次凭旧经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