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税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起征点36000元/年,税率3%—45%,速算扣除数0—181920元;专项附加扣除含子女教育等七项,标准为每月800—3000元不等;个人养老金缴费限额12000元/年,领取时按3%计税。

如果您需要快速查阅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级距、速算扣除数及各类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则需结合最新政策口径与实操参数进行对照。以下是依据截至2025年12月29日有效政策整理的核心内容:
一、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该税率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采用累计预扣法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严格对应应纳税所得额区间。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是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基础,其构成要素须逐项核实并依法扣减,直接影响最终税负水平。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份数)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3、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2025年执行)
专项附加扣除可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须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报并留存备查,2026年度信息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确认。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从学前教育至博士研究生阶段均可享受;
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婴幼儿每月可扣除2000元;
3、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总额,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扣除1000元,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
5、住房租金: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为每月1500元,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其余为每月800元;
6、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可一次性扣除3600元;
7、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据实扣除,上限为80000元。
四、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规则
个人养老金缴费环节享受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环节单独按低税率计税,构成递延纳税闭环机制。
1、缴费环节:每年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存不超过12000元的部分,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2、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领取环节:领取时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五、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不同性质所得适用不同计税方式与税率结构,不得混淆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1、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统一适用20%比例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2025年10月1日起,个人直播、视频收入纳入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综合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此前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畸高收入加成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