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维持13%、9%、6%三档基本税率,取消“避孕药品和用具”免税政策,新增7类业务适用3%征收率,并明确零税率、免税及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如果您需要开具或接收增值税发票,但对当前适用的税率存在疑问,则可能是由于2026年1月1日起《增值税法》正式施行,税率结构与部分业务适用规则已发生调整。以下是依据最新法规整理的各行业发票税率适用情形:
一、13%税率适用范围
该税率为货物销售及部分加工修理修配服务的法定基本税率,适用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实体商品流转环节。其核心覆盖对象包括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销售行为,以及有形动产租赁、软件产品销售等明确列为“销售货物”类别的业务。
1、销售机械设备、汽车整车、电子产品、建材(如水泥、钢材)、化工原料等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单独销售汽车零部件、软件著作权以外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4、出租有形动产(如设备、车辆、集装箱)且不配备操作人员;
5、水路运输光租、航空运输干租等经营租赁服务。
二、9%税率适用范围
该税率专用于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销售及特定农业相关服务,体现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保障行业的结构性支持。税率适用以业务实质为判断标准,而非合同名称或开票品目。
1、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
2、建筑服务(含工程总承包、分包、装修、安装、修缮、装饰);
3、不动产销售、转让、融资租赁;
4、基础电信服务(语音通话、短信、带宽出租);
5、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如农药、农机、农膜)及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三、6%税率适用范围
该税率面向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及多数无形资产转让行为,强调对知识密集型、轻资产型经济活动的适配性。需注意同一主体不同业务类型可能适用不同税率,须按业务实质分别核算。
1、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数据处理);
2、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设计、广告、知识产权服务);
5、生活服务(旅游、餐饮、住宿、教育、医疗、娱乐)。
四、零税率适用范围
零税率并非免税,而是对出口货物和服务实行“征多少、退多少”,允许进项税额全额退还。适用前提是业务真实发生于境外,且符合出口报关、收汇、单证齐全等法定条件。
1、出口货物(含进料加工复出口);
2、跨境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设计、软件、信息、广播影视等服务;
4、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跨境应税行为。
五、3%征收率适用范围
该征收率仅限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不可抵扣进项税额。2026年起执行新规,销售额判定严格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归属所属期,查补收入须追溯调整身份认定。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2、适用减按1%征收的情形:202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免征情形: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六、免税项目清单
免税为法定豁免纳税义务,不产生销项税额,亦不得抵扣对应进项税额。政策延续2025年末口径,部分原有免税项目已被取消或调整。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该项免税政策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3、古旧图书、残疾人专用物品;
4、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5、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6、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7、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