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发票更正需依类型选择作废或红冲:代开/纸质发票当月符合作废条件可直接作废;数电票及电子普票须开具红字发票冲销;移动端APP亦支持代开发票作废申请。

如果您在电子税务局开具了发票,但因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应税服务中止等原因需更正开票信息,则需通过作废或红冲方式处理。不同发票类型适用不同操作路径,以下是多种可行的操作方法:
一、代开发票作废操作
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在代开当月且符合作废条件(如未抄税、未记账、发票联已收回)时可直接作废。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代开作废】。
2、系统自动加载最近代开的发票列表,可通过输入发票代码、号码或设置日期范围进行精准查询。
3、勾选需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按钮,系统跳转至确认页面。
4、核对发票基本信息与作废原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作废申请即时提交。
5、作废成功后,系统生成作废回执,须将纸质发票原件交回原代开税务机关,否则影响后续税务处理。
二、数电票(全电发票)红字开具操作
全电发票开具后不可作废,仅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适用于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2、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票据选择界面。
3、输入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及开票日期等条件,点击【查询】定位目标发票。
4、在查询结果中点击对应发票右侧的【选择】按钮,进入信息确认页。
5、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开具红字发票原因”,如实填写说明,点击【提交】。
6、按提示通过电子税务局APP或个人所得税APP完成人脸识别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红字信息确认单即视为生效。
三、纸质发票作废操作(含专票与普票)
适用于纳税人使用本地开票软件开具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在开票当月且满足未抄税、未记账、发票联已收回等法定作废条件时执行。
1、登录电子税务局 →【办税中心】→【开票业务】→【纸质发票业务】→【纸质发票作废】。
2、在发票列表中筛选出需作废的当月纸质发票,支持单张或批量勾选。
3、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原因填写框。
4、在下拉选项中选择对应原因(如“开票有误”“销货退回”),并补充简要说明。
5、点击【提交】,系统同步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标记该发票数据电文为“作废”,同时须在纸质发票各联次加盖“作废”章并全联次留存备查。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红冲操作
电子普通发票自开具起即具有法律效力,无法作废,必须通过红字发票方式进行冲销,流程与数电票红字开具高度一致,但入口略有差异。
1、登录电子税务局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红字发票开具】。
2、选择【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票据查询界面。
3、输入蓝字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点击【查询】。
4、查到后点击【选择】,进入信息确认页,系统自动带入原票关键字段。
5、选择红字开具原因,点击【提交】,系统生成红字信息确认单编号。
6、返回【红字发票开具】主页面,点击【红字发票填开】,输入确认单编号,核对无误后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完成后自动同步至发票查验平台。
五、移动端APP作废代开发票操作
适用于已安装省级电子税务局官方APP的纳税人,无需电脑端操作,支持快速发起代开发票作废申请。
1、打开电子税务局APP,点击底部菜单栏【办&查】。
2、在功能列表中找到并点击【作废代开发票申请】。
3、在申请记录中定位目标代开事项,点击右侧【作废】按钮。
4、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再次确认作废操作。
5、系统显示“作废申请已提交”,申请人需留意APP内消息通知,并按要求邮寄或现场交回纸质发票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