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书原件填写专业全称,含括号内容且用全角符号;学位与专业组合须用“学位类型(专业名称)”格式;院校更名或专业调整时以证书签发时名称为准;境外学历需中英文双标并注明国家院校;系统下拉菜单匹配失败时须手动输入。

一、严格对照毕业证书原件填写全称
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印刷的中文全称完全一致,不得增删字词、调整语序或替换同义词。该要求源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信网数据校验机制,任何偏差均可能导致系统自动驳回或人工审核不通过。
1、取出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定位“专业”栏位,逐字比对所列名称。
2、确认名称中是否含括号内容(如“(卓越工程师计划)”“(师范方向)”),若有则必须完整录入,括号须为全角符号。
3、若证书使用繁体字或特殊排版(如竖排),仍以简体标准汉字转录,不保留排版格式。
二、区分学位类型与专业名称的组合写法
在需同时体现学位层级与专业的场景(如考研报名、职称申报),应采用“学位类型+专业名称”的固定结构,二者之间用半角括号连接,避免混用修饰词造成门类错位。
1、识别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位类别,例如“工学学士”“教育学硕士”“艺术学博士”。
2、将学位类型置于前,专业名称置于括号内,格式为:工学学士(软件工程)。
3、若为双学位,按证书顺序并列书写,中间用顿号分隔,例如:工学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学士(数学与应用数学)。
三、处理院校更名或专业调整的特殊情况
当毕业院校已更名或专业目录发生调整时,填写依据始终是证书签发当时的官方名称,而非当前名称或学科新代码,此举符合《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关于历史信息存档效力的规定。
1、查找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确认该时间点学校注册名称(如“北京钢铁学院”不可改为“北京科技大学”)。
2、核对专业名称是否属于旧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例如“冶金工程”在2012年前可能登记为“钢铁冶金”,须以证书为准。
3、若证书中专业名称含“试点班”“实验班”“基地班”等后缀,必须保留,不可简化为“冶金工程(试点)”或省略后缀。
四、境外学历专业名称的双重标注方式
对于国(境)外获得的学位,专业名称需同步呈现外文原名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使用的中文译名,并注明授予国家,确保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字段完全对应。
1、获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定位“专业名称”栏中文表述。
2、在中文名称后添加英文原名,格式为:金融学(Finance)。
3、在末尾括号内注明授予国家及院校全称,例如:金融学(Finance)(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五、使用系统下拉菜单时的关键词匹配技巧
部分在线填报系统提供专业名称下拉选项,但数据库未覆盖全部长名称或细分方向,此时需通过核心词触发匹配,避免因输入过长导致无结果。
1、提取专业名称中不可省略的主干词,例如“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方向)”可先尝试输入“智能科学”。
2、若首次匹配失败,依次缩短为“智能”“科学”“技术”,观察候选列表是否出现目标项。
3、选定候选条目后,立即核对右侧显示的完整名称是否与证书一致,不一致则不可提交,须切换至“其他”手动输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