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失败后可采取五种后续措施:一、再次协商和解;二、提交行政投诉;三、申请人民调解;四、依仲裁协议提请仲裁;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您在12315平台查询投诉状态时显示“调解失败”,表明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投诉流程已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终止调解程序。以下是可立即执行的后续处理方式:
一、再次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调解失败不意味着协商渠道关闭,经营者仍有义务配合解决消费纠纷。主动沟通可避免程序升级,降低维权时间成本。该方式适用于争议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且经营者尚有履约意愿的情形。
1、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联系商家,明确指出商品/服务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您的合理诉求。
2、要求对方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正式答复,并保留通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3、如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和解协议,注明履行方式、时限及违约责任,协议须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公司主体)才具约束力。
二、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行政投诉
调解失败后,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请求行政机关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查实的违法情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该途径具有强制性与公权干预特征。
1、登录全国12315平台,在原投诉编号下点击“申请行政投诉”或重新提交带有明确违法线索的新投诉。
2、在投诉内容中清晰列明经营者涉嫌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例如《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八条所列虚假宣传、故意拖延退款等行为。
3、同步上传营业执照截图、交易凭证、检测报告、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所有文件需为原件扫描件或清晰拍照,不得涂抹关键信息。
三、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人民调解具有非诉性、便捷性和免费性,调解协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该方式适用于希望保持关系缓和、不愿立即进入诉讼程序的消费者。
1、登录“中国法律服务网”或前往所在地街道/乡镇司法所,申请消费纠纷专项人民调解服务。
2、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载明当事人信息、基本案情、争议焦点及调解请求。
3、配合调解员完成调查核实,参与现场或线上调解会议,调解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调解协议须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四、依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
若您与经营者在合同、订单页面、用户协议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可跳过诉讼程序,直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1、查阅原始合同、电子订单快照或APP用户协议底部条款,确认是否存在“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表述。
2、向该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仲裁申请书》模板,填写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工商登记名称、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3、连同仲裁协议页、身份证明、证据清单一并邮寄至仲裁委立案窗口,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立案前可申请缓交或免交。
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是法定最终救济途径,适用于调解、投诉、仲裁均未奏效,或争议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情形。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申请查封、扣押、冻结经营者财产。
1、整理全部证据材料,包括12315投诉编号截图、调解终止告知书、交易记录、沟通记录、损失凭证等,按时间顺序编号并制作证据目录。
2、撰写民事起诉状,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退还货款、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事实与理由,注明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或当地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立案,首次起诉可申请法律援助,拨打12348获取免费律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