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可从课程学习、课外实践、审美认知三方面填写:一、修习音美必修课,完成写生、合唱等实践;二、参与舞蹈考级、书画展览、文艺策划等特长活动;三、通过观展、调研、读书深化审美理解与文化判断力。

如果您需要填写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审美与表现”或“艺术素养”部分,通常要求体现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书法等艺术领域的学习经历、实践成果与审美能力发展。以下是几种常见且符合规范的填写方式:
一、基于课程学习与课堂表现的填写方式
该方式侧重反映学生在校内艺术类课程中的持续参与、理解深度与表达能力,强调过程性成长而非仅成果展示。
1、系统修习初中/高中《音乐》《美术》必修课程,掌握基础乐理知识、色彩构成原理及中西经典艺术流派特征。
2、在美术课中完成水彩风景写生、版画创作、陶艺成型等实践任务,作品被选入校级“美育成果展”。注重观察力、造型表现力与材料运用能力的同步提升。
3、音乐课中参与班级合唱排练,担任声部主旋律领唱,能准确把握节奏变化与情感层次。体现出对音高、音色、力度等音乐要素的敏感度和控制力。
二、基于课外艺术实践与特长发展的填写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有稳定艺术训练经历的学生,突出其在专业指导下的技能积累、舞台/展览经验及审美判断力的发展。
1、自小学三年级起持续学习中国舞,通过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八级,参与市级“青少年艺术节”舞蹈展演并获二等奖。
2、加入校书画社三年,主攻工笔花鸟方向,完成《荷塘清趣》《竹影摇风》等系列习作,其中一幅入选区教育局主办的“校园美育百幅作品巡展”。创作中注重传统技法传承与个人视角表达的结合。
3、担任班级文艺委员,策划组织两次主题班会艺术环节,独立完成背景音乐编排、PPT视觉设计与朗诵配乐合成。展现出跨媒介审美整合能力与团队协作中的艺术统筹意识。
三、基于审美感知与文化理解的综合表述方式
该方式适用于艺术实践经历相对均衡、但审美认知较深入的学生,强调对艺术现象的观察、反思与价值判断能力。
1、定期参观美术馆、博物馆,近三年累计观展12场,涵盖“敦煌艺术临摹特展”“宋元书画精品展”“当代青年影像实验展”等不同类型展览,并完成观展笔记与短评8篇。
2、在《艺术与生活》校本课中完成“社区公共空间涂鸦现象调研”,访谈5位居民与2位创作者,分析图像符号背后的社会认同与审美差异。能从文化语境出发解读艺术行为,体现批判性审美思维。
3、自主研读《美的历程》《谈美书简》等书籍,撰写读书报告3篇,在年级“人文讲坛”分享“青铜纹样中的秩序感与生命力”主题发言。将历史维度、哲学思考与形式分析融入审美体验。











